乐山市探索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先建后验”
一、分类改革审批事项。将市和试点县(区)相关部门项目建设审批和监管职能全部授权“一总部三基地”园区管委会,相应调整设立适应改革需要的机构,搭建完善园区工业企业综合性服务平台。分类改革项目建设中涉及的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权力,优化管理方式,探索“承诺制+备案制+监管制+验收制”为核心的“先建后验”报建、管控模式,精简整合审批事项,缩短办事流程,加快企业投产运营。
二、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坚持“宽进严管”改革思路,取消技术审查类相关审批手续,搭建部门监管综合性服务平台,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随机抽查制度,每个项目定期检查不少于3次、随机抽查不少于2次。重点监管企业建设活动中的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关键技术、关键设备、隐蔽工程,分类处置项目建设中未按承诺条件和备案资料实施的问题。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还权”企业,明确企业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由企业自主拟定建设计划,依法自主编制可研、环评、安评等相关报告,自主依法委托勘察、设计、图审、施工、监理单位,自主承担违法责任及经济损失,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通过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企业守法意识、自律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