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开展大气综合治理 城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一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每年11月至次年4月,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主城区城市建筑工地、道路扬尘、工业烟粉尘、机动车尾气等各类大气污染源综合整治。
二是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泸州市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是强化检查督查。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等部门开展对各责任单位履职情况的检查考核,每月对各责任单位的考评总分进行通报。
四是修订完善《泸州市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污染控制应急预案》。随着泸州市开展大气综合整治以及城区气候条件的改善,泸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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