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近年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增援扩面、质量管理、便民服务等三个方面着力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截至11月底,全市办结法律援助案件2443件,总受援26169人次。
一、增加援助事项,民生工程实施见成效
进一步扩大民事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对妇女儿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困难和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全市共受理未成年人援助案件88件,残疾人援助案件164件,妇女援助案件698件,受援人满意率达100%;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全市法院、看守所实现值班律师制度建设全覆盖,安排律师定期值班、电话预约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及法律援助指引;积极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定期安排律师到信访部门值班和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工作,为上访群众及时提供咨询与法律援助服务。截止10月30日,共332人次参与接访,接谈案件总数4662余件,化解涉法信访案件126余件。
二、突出质量管理,群众满意度提升见成效
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援助案件和法律咨询线上线下同步流转,录入率达到96%以上;建立第三方案件质量评估机制。由乐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专委会主任等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对随机抽取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评估打分,并向各承办单位通报评估结果,限期整改;强化案件办理流程监管。实施庭审旁听、办案回访、疑难案件会商和投诉处理制度,对全市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开展庭审旁听,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旁听率达到50%,民事案件旁听率达到30%,受援人电话回访率达到90%,满意度98%以上。
三、优化网络布局,社会效益见成效
完善实体平台建设。继续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全市已建成38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以“援助中心为核心、工作站为窗口、联络点为补充”的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服务立体网络。加强网络平台建设。乐山市“12348”热线平台总投资30余万元,于2016年11月完成建设,2017年5月实现提档升级,设4个律师坐席,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截至目前,共接听群众来电3584起,接听率列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