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认真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二、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制定《绵阳市特困人员家庭财产状况认定与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实施细则》,各县市区按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组织相关力量等方式开展了评估工作。
三、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和集中供养。按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相关政策规定,做好了申请对象家庭情况调查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落实了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严格把关审核审批,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了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截至三季度,全市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对象24118人,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其中城市特困人员2934人、农村特困人员21184人。全市完全丧失和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供养人员11559人,其中集中供养5109人,集中供养率达44.2%,完成省厅绩效目标任务30%的147%。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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