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泸州市启动今冬明春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

  • 2018年11月20日 14时32分
  • 来源: 泸州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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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泸州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今年11月至明年4月《泸州市2018-2019年冬春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总体目标是,通过实施2018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确保完成2018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即城区细颗粒物控制在53.3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7.1%。通过实施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确保城区2019年1-4月细颗粒物浓度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4%左右。其他区县细颗粒物浓度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同期明显下降。

      十项重点任务 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方案》明确了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强化工业企业的行业准入和日常监管、深入推进企业错峰生产、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狠抓露天焚烧行为、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强化监测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十项重点任务,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具体工作包括,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19年起每年开展“回头看”;推进以石油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严控城市道路、施工工地扬尘污染,落实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狠抓露天焚烧行为,禁止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垃圾违规露天焚烧现象发生;加速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进程,确保完成2018年黄标车淘汰任务,对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一律不予核发车辆安全检测合格标志,禁止上路行驶;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规范渣土运输秩序,打击“黑”渣土车、无牌无证车。

      及时发布预警 预报信息严格考核问责

      《方案》要求,相关部门要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主动向公众介绍重污染天气过程持续时间、影响范围、污染成因,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满足公众知情权。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方案》强调,各有关部门按照“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相关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攻坚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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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启动今冬明春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

  • 2018年11月20日 14时32分
  • 来源: 泸州市府
  •   近日,泸州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今年11月至明年4月《泸州市2018-2019年冬春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总体目标是,通过实施2018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确保完成2018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即城区细颗粒物控制在53.3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7.1%。通过实施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确保城区2019年1-4月细颗粒物浓度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4%左右。其他区县细颗粒物浓度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同期明显下降。

      十项重点任务 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方案》明确了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强化工业企业的行业准入和日常监管、深入推进企业错峰生产、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狠抓露天焚烧行为、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强化监测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十项重点任务,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具体工作包括,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19年起每年开展“回头看”;推进以石油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严控城市道路、施工工地扬尘污染,落实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狠抓露天焚烧行为,禁止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垃圾违规露天焚烧现象发生;加速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进程,确保完成2018年黄标车淘汰任务,对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一律不予核发车辆安全检测合格标志,禁止上路行驶;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规范渣土运输秩序,打击“黑”渣土车、无牌无证车。

      及时发布预警 预报信息严格考核问责

      《方案》要求,相关部门要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主动向公众介绍重污染天气过程持续时间、影响范围、污染成因,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满足公众知情权。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方案》强调,各有关部门按照“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相关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攻坚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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