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宜宾: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 确保春节前兑现

  • 2018年01月12日 09时55分
  • 来源: 宜宾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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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11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我市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知的通知》,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有关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通知指出,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本区域内所有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收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情况,切实摸清欠薪底数,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增添措施强力整治欠薪行为

      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督促用人单位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及时协调处理源头性欠薪案件,落实项目资金,保障工资支付。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查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业主单位及时缴纳工资保证金或担保金,在发生工资拖欠时,及时提取工资保证金或担保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对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及时督促企业在指定银行设立项目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推行农民工工资专账核发、专款专用,避免因工程款拖欠导致工资拖欠。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建筑施工工地设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落实好源头治理措施。

      分步推进积极整治督查问责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组织宣传阶段(2017年12月10—22日)、检查整治阶段(2017年12月22日—2018年1月9日)、督查问责阶段(2018年1月10日—2月5日)。

      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各类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将发现的欠薪问题纳入统一台账管理,对重大案件实行专项督办,切实保证春节前把农民工工资兑现到位。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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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 确保春节前兑现

  • 2018年01月12日 09时55分
  • 来源: 宜宾市府
  •   1月11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我市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知的通知》,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有关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通知指出,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本区域内所有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收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情况,切实摸清欠薪底数,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增添措施强力整治欠薪行为

      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督促用人单位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及时协调处理源头性欠薪案件,落实项目资金,保障工资支付。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查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业主单位及时缴纳工资保证金或担保金,在发生工资拖欠时,及时提取工资保证金或担保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对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及时督促企业在指定银行设立项目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推行农民工工资专账核发、专款专用,避免因工程款拖欠导致工资拖欠。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建筑施工工地设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落实好源头治理措施。

      分步推进积极整治督查问责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组织宣传阶段(2017年12月10—22日)、检查整治阶段(2017年12月22日—2018年1月9日)、督查问责阶段(2018年1月10日—2月5日)。

      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各类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将发现的欠薪问题纳入统一台账管理,对重大案件实行专项督办,切实保证春节前把农民工工资兑现到位。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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