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支持科技人才离岗创业。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科研人员到科技型企业兼职取薪,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才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和基本待遇,尤其对在我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取得重大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适当延长离岗期限,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具备中级职称自主评审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自主开展中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自主聘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办理权限下放扩权县,提高了职称评审自主权。
健全薪酬分配体系。对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的特殊报酬,职务发明完成人、科研项目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以及面向企业和社会承担科研项目、开展技术服务所获收益中发给科研人员及其团队的劳动报酬,由主管部门专项据实核增,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基数。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按规定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部分,以及科技人员从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所获得的劳务报酬和绩效激励,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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