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采取“三早”措施推进环保突出问题整改
一、早发现,促使企业不敢乱排
一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出台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管理办法,鼓励群众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查实的给予200-20000元奖励,并在新闻媒体、网站、人群聚集区等公共场所公布“12369”环保举报热线达6000余条(幅)。7月以来,全市12369接到投诉件是去年同期4.3倍。二是建立网格化日常巡查制度。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社区(村)全覆盖建立环保监管网络,配备了980名专(兼)职环保员,实行白天检查与夜间突查相结合,工作日检查与周末突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重点片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突出环境问题等开展全时段巡查,构建巡查监管“绿网”。截至8月中旬,全市开展暗查791次,夜查381次,发现环境违法案件66件。三是建立实时监控监管制度。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天网视频监控、无人机无缝巡查等多种科技监管方式,全天候全时段对企业排放行为进行有效监管。7月以来,在线实时监测监控有效预警590次,核查590次。
二、早制止,促使企业不能乱排
一是第一时间制止。对群众举报和现场巡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能,第一时间交由相关县区和职能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核查。核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对于环境违法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制止,态度坚决,绝不姑息。二是第一时间教育。对现场制止的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当即对企业负责人、分管环保负责人和具体操作人员等三类人进行环保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防止类似环境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第一时间警示。将已经查处的环保违法案件,通过主流媒体和网站进行公开,并在每年举办的企业法人环保法律培训班上开展案例分析,进一步强化对企业警示。截至8月中旬,今年办理的80件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全部挂网。
三、早查处,促使企业不想乱排
一是强化测管协同。针对污染源在线监控发现的异常情况,环境执法与环境监测及时响应、快速应对、同步行动,确保取证、取样同步进行,从快打击顶风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强化联合办案。针对发现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线索,及时启动环境行政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联动办案机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取证,形成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强大震慑。三是强化司法介入。针对已涉嫌构成环境犯罪案件,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对案件证据、司法程序等提出意见建议,加快案件审查、审判进程。边督边改过程中,全市成功破获5起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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