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转变方式盘活农村土地资源
⑵政策红利激励。印发《广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等与农户签定土地流转合同5年以上,且常年蔬菜种植规模300亩以上、水果种植规模500亩以上的,按田600元/亩/年、土120元/亩/年的标准补助2年产业发展资金,分5年兑现。
⑶壮大流转主体。实行政策支持、技术指导、协调服务“三优先”,在贫困村发展现代农业的,优先补助奖励资金,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入驻贫困村发展产业。目前,全市共培育家庭农场285家、农民合作社2590个、农业龙头企业222个、专业大户13100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耕地66.8万亩,占流转土地面积的80.2%。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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