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攀枝花市制订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

  • 2017年08月16日 09时59分
  • 来源: 攀枝花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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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攀枝花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十三五”发展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和环境治理能力,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动建设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和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

      规划回顾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分析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与大气污染物变化规律,以及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压力,并明确了相应的对策和具体措施。据了解,“十二五”以来,我市空气质量呈逐年好转趋势,截至2015年,我市各大气环境质量基本评价项目年度评价结果均已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是四川省2015年度和2016年度5个空气质量已达标城市之一。

      规划实施范围为我市主城区,面积约60平方千米。要求坚持绿色发展,推进产业经济转型和技术更新,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大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费量、污染物产生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推进多污染源综合防治,持续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进程;坚持统筹协调,以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导向,减排与治理并举,生产与改善并重,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联防联控,分区分类,精准施策,系统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奖惩并举,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部门监管和司法制裁责任、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环境保护共同责任,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提升全社会大气环保意识,以实现2018年至2020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长期目标。

      “十二五”期间,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省政府有关部署,我市全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共75户,开展大气污染源治理,积极推进大气污染总量减排项目,切实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强化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及污染防治。目前,我市已开展监测的6项空气污染物浓度虽然连续两年年均评价结果均达标,但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达标并持续改善的压力仍较大,环境监测技术和环境执法监管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此,规划提出了实行精细化管理,分片区重点落实空气质量达标任务,把推进东区空气质量改善作为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的首要任务;加快淘汰落后产业,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抓住国家政策机遇,加紧优化城市功能区布局;进一步加强清洁能源利用,推进清洁生产;加大重点污染物排放控制,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和管理,推进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防治交通污染和农业大气、生活大气污染;加强环境违法行为监管、扬尘污染控制及治理、大气污染规律研究和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对策。

      为确保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明确了实施重点行业污染整治与燃煤锅炉改造工程;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整治;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综合管理;实施结构调整减排行动,优化产业布局;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城市交通管理及结构调整;加强实施管理减排行动;强化区域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实施环境空气质量常态化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强化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严格实施垃圾以及秸秆焚烧常态化管控;严格实施居民生活源管控等措施。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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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市制订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

  • 2017年08月16日 09时59分
  • 来源: 攀枝花市府
  •   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攀枝花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十三五”发展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和环境治理能力,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动建设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和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

      规划回顾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分析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与大气污染物变化规律,以及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压力,并明确了相应的对策和具体措施。据了解,“十二五”以来,我市空气质量呈逐年好转趋势,截至2015年,我市各大气环境质量基本评价项目年度评价结果均已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是四川省2015年度和2016年度5个空气质量已达标城市之一。

      规划实施范围为我市主城区,面积约60平方千米。要求坚持绿色发展,推进产业经济转型和技术更新,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大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费量、污染物产生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推进多污染源综合防治,持续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进程;坚持统筹协调,以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导向,减排与治理并举,生产与改善并重,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联防联控,分区分类,精准施策,系统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奖惩并举,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部门监管和司法制裁责任、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环境保护共同责任,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提升全社会大气环保意识,以实现2018年至2020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长期目标。

      “十二五”期间,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省政府有关部署,我市全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共75户,开展大气污染源治理,积极推进大气污染总量减排项目,切实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强化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及污染防治。目前,我市已开展监测的6项空气污染物浓度虽然连续两年年均评价结果均达标,但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达标并持续改善的压力仍较大,环境监测技术和环境执法监管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此,规划提出了实行精细化管理,分片区重点落实空气质量达标任务,把推进东区空气质量改善作为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的首要任务;加快淘汰落后产业,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抓住国家政策机遇,加紧优化城市功能区布局;进一步加强清洁能源利用,推进清洁生产;加大重点污染物排放控制,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和管理,推进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防治交通污染和农业大气、生活大气污染;加强环境违法行为监管、扬尘污染控制及治理、大气污染规律研究和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对策。

      为确保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明确了实施重点行业污染整治与燃煤锅炉改造工程;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整治;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综合管理;实施结构调整减排行动,优化产业布局;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城市交通管理及结构调整;加强实施管理减排行动;强化区域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实施环境空气质量常态化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强化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严格实施垃圾以及秸秆焚烧常态化管控;严格实施居民生活源管控等措施。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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