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高位推动河长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基本构建“河长+警长+网格长”组织体系。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共4204名,对应设立警长1586名。将乡镇长明确为“网络长”,按照条块结合思路,由网格长负责对水域、陆域实行网格化管理。
二是初步建立“1+4+1+N”河湖管护模式。将“1+4+1+N”(即:1个一河一策、4张工作清单、1个一河一档、N个项目)作为各地落实河长制的标准化要件,作为指导、督促、协调、考核各级政府及各级河长履职的重要依据。
三是逐步落实“人力+财力+信息化”保障机制。市县乡三级均组建河湖管理保护机构或者河长制办公室,采取落实固定编制、向社会购买服务、统筹相关职能部门等方式保障工作力量。财政部门多层次、多形式保障工作经费和河湖管理保护经费,按年度纳入财政预算。
四是建立健全“巡河+执法+制度化”长效机制。市上积极推动各级河长巡河,扎实开展涉水涉河执法,部分区市县对排污不达标养殖场、违规占用河湖岸线的临时建筑、养殖围堰等进行了拆除。市级已出台河长巡察、工作通报、工作督查、责任追究等八项制度,各地还创新出台了举报奖励、河长年度述职制度,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长效机制。
五是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市结合“洁净水”行动开展河湖综合治理工作,全市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0座,新改建乡镇污水处理厂150座,761个幸福美丽新村建立了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取缔网箱养鱼1.5万个,搬迁沿河畜禽养殖场372家,清淤疏浚河道36公里。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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