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创新土地要素供给 激活产业发展新动能
7月20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成都“产业新政50条”系列新闻发布第三场——“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土地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会上,《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土地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正式发布(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合理布局产业发展用地空间、统筹安排产业发展用地、优化产业用地供给政策,是对土地要素供给的一次创新。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农委、市商务委等单位负责人分别就政策进行了解读。
目前城市状况
龙泉山东侧平原地区尚未有效利用
城市产业用地空间布局影响和决定着城市能级、品质的提升和经济社会的运行效率。据介绍,成都市城市用地发展空间结构历经“单中心”“单中心+走廊式”“双核+走廊式”等发展模式,但城市用地“摊大饼”的发展惯性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产业用地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也愈发不相适应,突出表现在龙泉山西侧平原地区(6°坡以下)开发强度偏大,龙泉山东侧平原地区尚未有效利用。具体表现为龙泉山西侧平原地区国土开发强度偏高,且该区域是都江堰灌区优质耕地集中分布区域,地类主要为水田和水浇地,耕地等别高,产业用地大量布局龙泉山西侧使得该区域耕地“占优补优”矛盾愈发突出。而龙泉山东侧平原地区现状国土开发强度较低,尚有较大拓展空间。
优化空间布局
形成体现新发展理念的产业用地空间布局
优化空间布局就是为了防止资源错配。随着国家批准实施《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天府国际机场开工建设等利好因素,龙泉山东侧规划区位提升、城市发展新增长极形成,将带动龙泉山东侧工业发展走廊快速发展,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提供重要产业支撑。
按照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的战略部署,成都将采取减少龙泉山西侧区域土地资源配置与增加龙泉山东侧区域土地资源配置相结合的宏观调控措施,既推动重工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向龙泉山东侧转移,又促进龙泉山西侧产业用地加大“清闲”力度、提高产出效率,形成体现新发展理念的产业用地空间布局。
推动制造业东移
工业用地空间增量的60%布局“东进”区域
在保障工业发展空间方面,《实施细则》提出,通过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为天府空港新城、淮州新城、简州新城、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等“东进南拓”区域和符合市委市政府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留足发展空间。
具体的举措包括工业用地空间增量的60%布局“东进”区域,推动制造业东移;严格控制“西控”区域工业用地空间增量,加强环境管控;优化“南拓”“北改”区域工业用地布局,促进产城融合,提高产出效率,有序疏解“中优”区域一般性制造业用地布局等。
在保障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方面,《实施细则》要求,在成都市37个服务业聚集区实施“三降两提”,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在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双流、温江、新都等区域保障军民融合、新兴产业用地发展空间。
保障现代农业发展
全面划定并保护
永久基本农田652.78万亩
在保障现代农业发展空间方面,《实施细则》要求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划定并保护永久基本农田652.78万亩,其中龙泉山西侧增加划定永久基本农田8.25万亩,增加耕地保有量9.03万亩。
在实施土地综合整理方面,改变当前中心城区实施力度偏弱的局面,中心城区和远郊区均要大力推动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改善全域农业生产条件,共同创新实施农用地长期流转试点,重点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的现代农业项目发展空间,为顺利实施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夯实基础。同时,通过进一步优化农村地区用地结构,积极支持农村“三产”融合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规划新增农业设施用地8.8万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打造现代农业成都品牌。
拓展城乡统筹发展用地空间
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亩
增减挂钩指标
积极拓展城乡统筹发展用地空间,立足彰显和谐宜居生活城市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有效盘活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助推特色小镇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为城乡统筹发展拓展用地空间。
《实施细则》特别强调要进一步深入推进郫都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积累更多的入市样本和制度经验。针对成都现实情况,要求加快推进已立项的290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合理安排13.5万亩增减挂钩指标。在增减挂钩指标安排方面,要求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亩增减挂钩指标,用于解决成都全市扶贫开发、地灾避险搬迁和生态搬迁区域等项目的立项和资金投入问题。
精准化保障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实现具体项目
“点对点”精准供给
成都市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一直秉承精细化管理、精准化保障的理念,采取“分类统筹、部门管理”的模式,即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是在扣除单列计划和切块计划后,其余的用地计划按照工业用地、其他产业化项目及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城镇经营性用地4∶3∶3的比例,分别由成都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和市国土局三部门统筹使用管理。
其中,成都市经信委负责安排工业集中发展区(点)用地和全市能源项目用地计划,包括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内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用地,全市加油站、加气站等能源项目用地;市发改委负责安排除工业外的非城镇经营性重大产业化项目及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外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用地和公共服务项目用地计划;市国土局负责安排城镇经营性(主要是房地产)用地计划。这种模式既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使用效率,又确保了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实现了到具体项目“点对点”的精准供给。
目前,成都市正在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和成都市人民政府今年4月25日出台的《关于完善重大土地资源配置的实施意见》,对已有的《成都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以更符合当前产业发展的需求。
特色小镇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安排农民集中建房
计划指标2600亩
在《实施细则》中,进一步对产业发展用地的统筹安排使用进行了明确,提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除按规定单列计划外,倾斜安排70%的计划用于工业、物流、文旅、创新产业、农产品加工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每年单列不低于8%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安排农民集中建房计划指标2600亩,用于特色小镇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同时,建立土地产出效益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挂钩制度,对产业园区、功能区土地开发利用效益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相挂钩,实施奖惩制度。
工业项目用地精细化供应
将采用租赁、弹性年期出让等
多种供应方式
要素创新不同于要素投入,要素创新代表了生产要素“质”的提升,可以直接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在工业用地供地方面,我市将采用租赁、弹性年期出让和使用标准厂房等多种供应方式,逐步实现工业项目用地的精细化供应。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产业项目特点,产业企业可根据项目的特殊化需求、生命周期等要素,申请不超过10年期租赁或不超过20年期出让等用地方式,使供地方式更加灵活、高效;短期出让、出租的土地,只按原工业用地50年使用期限价格的对应年限确定供地价格。
同时,市国土局已会同市经信委研究出台了《关于推动工业用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对供应方式、供应价格、供应程序、准入审查以及供后监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
和未来产业项目按需“随用随供”
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提出,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具备供地条件下,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项目按需“随用随供”。重大服务业产业化项目用地,可将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产业条件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在综合考虑产业政策因素后可按不低于宗地评估价的70%,合理确定重大服务性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起始(叫)价;鼓励社会资金利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商服用地投资建设具有公益性功能和公共服务功能的经营性社会事业项目。
此外,对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林业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提高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存量土地
新建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
同时,为提高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实施细则》也指出,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对新增的工业厂房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除法律、政策规定须由政府收回的土地外,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依法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对其使用的存量土地按规划进行再开发,对用于发展重大服务业(含总部经济)且整体持有物业的项目,可按不低于“双评估”价差的60%收取土地出让价款。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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