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成都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同比增长70%
据悉,截至今年3月底,围绕企业创新的主要环境和关键领域,国家层面陆续推出了77项税收优惠,企业初创期的税收优惠政策达38项之多,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达15项,企业成熟期税收优惠政策总共24项。成都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举例说道,“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举例来说,如果一个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0万元,其他方面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如果按照原来法定税率25%的话,他一年要缴纳的所得税是10万元。扩大享受优惠的范围后,企业就只需要按照40万应纳税所得额的50%,也即20万元的标准来缴纳。根据20%的优惠税率,最终只需要缴纳4万元的所得税,纳税人的负担就大大减轻了。”
责任编辑:
刘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