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全力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
(2)严格程序。通过各乡镇(街道)理窗口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对困难残疾人补贴进行初审,报县(区)民政部门和残联部门审定,并在乡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补贴范围。
(3)落实资金。明确除去省级补助,市级财政对三区补助10%,剩余部分由各县(区)财政部门足额安排,同时落实好工作经费,确保两项补贴制度落到实处。
(4)足额发放。2016年该市共对30850名困难残疾人发放补贴资金1839.348万元;2017年1-5月,该市对31426名困难残疾人发放补贴资金1098.061万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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