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四落实”强化幼儿园食品安全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领导负责制。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园长、安办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各班教师为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落实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幼儿园严格把控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贮存保管、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是落实陪餐、巡餐制。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每餐由园长、副园长和两名教师轮流陪餐,及时发现供餐过程中的不足并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做好陪(巡)餐记录。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幼儿园始终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园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随时做好排查自究,并阳光接受各级有关部门以及家长的监督和管理。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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