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出台十条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2016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502.12亿元,同比增长8.5%,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为49.5%,已占据全市国民经济近半壁江山。2016年,民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为51.7%,已成为加快县域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助推器,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进行了大胆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但经济总量规模小、产业层次低、民间投资乏力、融资难融资慢等问题还较为突出。为此,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十条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在规模、发展质量和综合实力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根据《十条措施》,我市放宽民营经济市场准入、大力推进社会创业,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转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符合自主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创业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创办中小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符合相关条件的财政给予贴息补助。推动和引导企业技术创新,进一步细化对获得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民营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增设了对企业承接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在市内成功实施转化的奖励政策。鼓励企业上档升级,在贯彻落实四川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措施关于“加快实施个转企工程”要求的同时,对首次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为推进我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设了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合格后给予资金补助的政策。
“企业在基础建设和产品研发阶段面临资金缺口,措施的出台给我们的长远发展带来了希望。”天脉科技董事长郎军对企业未来发展充满了信心,“措施规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发放贷款时,按相关政策给予补助和激励,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措施还将加大对民营企业生产所需的煤炭、电力、成品油、运输等要素的综合协调保障力度,切实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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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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