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德阳市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
德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包括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市重大环境政策和重大环保措施,审定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全局性的重大环境问题,处置重大环境突发事件。
德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以上会议,会议议题围绕全市当前的环境保护工作及推进落实情况展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合力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德阳市环保委员会将对各成员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