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凉山州审计局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 2017年03月31日 15时14分
  • 来源: 凉山州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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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改革、发展、安全、绩效”目标,落实完善审计制度的一系列重大措施,创新审计组织实施方式方法,大力推进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推动严格依法履职尽责、深化审计质量效益,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原则

      全州2017年审计工作,要在坚持“全面覆盖、精准立项,注重实效、量力而行”的基础上,把握以下原则。

      (一)着力服务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坚持依法审计,切实履职尽责,强化跟踪权力运行轨迹、关注责任履行情况、促进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项审计工作之中。

      (二)把扶贫审计作为第一任务。统筹安排扶贫审计项目,实行扶贫审计全覆盖,着力加强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提高扶贫绩效,保障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三)把服务改革和发展贯穿始终。跳出单纯的“项目审计观”,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转变思想观念、转换思维方式,坚持“三个区分”,着力保护创新、支持实干、宽容失误,推动建立“容错”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始终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为审计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

      (四)突出大数据审计方式的主导地位。把审计信息化作为提升审计能力、实行审计全覆盖的根本途径。以实施公共资金全覆盖方案为突破口,探索开展非现场审计,全面推行“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加大各类数据关联分析力度,使数据审计在精准实施上提供支撑和保障。

      三、审计项目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州1个,县市17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中央和省、州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以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为抓手,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重点关注第二个“项目年”和扶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突出重大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统筹、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等主攻方向,揭示弄虚作假、有令不行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促进政令畅通,推动政策措施有效实施和发挥作用。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审计署的统一安排,由项目所在地审计机关实施同级审计。

      审计时间:各县市审计局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向州审计局提交阶段性跟踪审计综合报告,同时抄送同级政府;州审计局汇总本级相关项目和县市报送情况,于20日前形成综合报告报送州政府和省审计厅。

      (二)财政审计。

      1.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州1个,县市17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和规范预算管理与执行为目标,重点关注财金互动、专项资金整合、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等政策执行情况,围绕财政总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编制的规范性深化决算草案审计。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财政审计科审计州财政局,各县市审计局负责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5月10日前完成。

      2.地税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审计(州1个,县市17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税收征管机制不断完善、保障国家财税收入安全和税收相关调控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涉及 “三去一降一补”相关企业重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与效果,资本利得、利息等财产性收入和部分垄断性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契税征收管理等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安排对州地税局进行审计,各县市审计局负责对同级地税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2月中旬开始,5月9日前完成。

      3.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州2个,县市34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转变作风相关要求,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审计。重点关注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结合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公车运维费等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和中期预算调整率的检查分析,揭示问题、分析制度性根源,促进建立相关支出预算标准、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管理;关注预算调整申报与批复情况,分析流程与管理制度,揭示影响预算执行进度的具体原因,促进简化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关注经济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部门在预决算编报与调整、共管资金分配与项目安排上是否建立和有效执行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促进规范重大经济决策行为。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安排对州农牧局、州科知局2个部门进行审计。各县市审计局至少安排2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5月30日前完成。

      4.县级财政决算审计或县级财政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州2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通过检查相关县贯彻执行国家重大财税政策以及财政收支和决算的真实性和合规性、预算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债务管理及其风险变化等情况,分析、评价县级财政运行总体状况,揭示财政管理中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和潜在风险,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从财政体制和管理等角度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提高县级财政管理水平、深化财政改革、维护财政安全。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结合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2个县级财政决算审计或县级财政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从6月开始,11月30日前完成。

      (三)扶贫审计。

      1. 高原藏区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省定,州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决策部署为目标,对木里县2016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重点关注扶贫开发任务的完成情况,扶贫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以及精准扶贫目标实现和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从政策、制度等方面分析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采取“上审下”的方式,对木里县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从3月下旬开始,5月30日前完成。

      2.贫困县扶贫资金管理审计(省定,县10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部署落实,保障资金安全、健全管理制度、促进规范使用为目标,掌握各地各部门特别是村、社等基层单位扶贫资金管理运行体制和机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着力发现和揭示财经纪律意识淡薄、管理制度缺失、财务基础工作薄弱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行为,确保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不出现问题至少不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保障扶贫脱贫任务顺利完成。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组织盐源、普格、布拖、金阳、昭觉、喜德、越西、甘洛、美姑、雷波10个贫困县审计局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执行,5月30日前完成。

      3.“插花”贫困地区扶贫资金专项审计(省定,县市6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插花”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加强重点资金监管为目标,主要关注扶贫计划执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绩效等情况,保障“插花”贫困地区扶贫脱贫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组织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冕宁6个县市审计局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执行,9月20日前完成。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州1个,县市17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政策落实、规范管理、提高绩效,促进分配公平、维护人民群众住房保障权益为目标,重点关注2016年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政策执行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工程建设、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和棚改货币化安置、项目推进和保障待遇分配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以及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审计署的统一安排,由项目所在地审计机关实施同级审计。

      审计时间从2016年12月起,2017年3月30日前完成。

      (五)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尽责、有为”为目标,关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揭示领导干部不依法行使权力的问题及其体制机制原因,分析掌握违法违规问题的规律和特点,推动完善“制度笼子”,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党风廉洁建设;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关联度高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情况,深入揭示领导干部履职不全面、不充分等问题,查找职责边界不清、规则不明、权责不对称等深层次原因,推动健全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充分履职尽责;关注领导干部推动地方(部门、单位)事业发展情况,检查剖析发展成效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干部主观努力程度,深入揭示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探索对领导干部作风、能力、实绩的科学评价体系和方法,深化审计结果运用,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更好服务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

      1.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省定,州2个)。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由省审计厅授权,由州审计局对越西县2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时间从6月开始,11月30日前完成。

      2.其他经济责任审计(州7个,县市51个)。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安排对7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各县市审计机关至少安排3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11月30日前完成。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项目年”决策部署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州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有效投资和政策措施落实、促进完善重点项目制度、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为目标,重点关注各地各相关部门落实“项目年”决策部署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对部分2016年新开工、续建、建成项目开展调查,跟踪2017年新开工项目,揭示提高项目审批时效、创新投融资机制、优化要素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建成项目投产达能实效,提出健全完善重大项目推进与保障机制制度的对策建议。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对列入审计工作方案的当地省级重点项目进行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5月30日前完成。

      2.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省定,州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保障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促进重点项目有效推进为目标,重点关注建设资金筹集使用、概算执行、履行建设程序、工程进度、要素保障和“项目年”政策措施贯彻执行等情况,揭示推进项目中不作为、慢作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促进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职尽责、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对西昌市大桥水库引水入昌工程进行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执行,分阶段出具跟踪审计报告。

      3.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州2个,县市34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维护国家建设资金安全、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促进投资领域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征地拆迁补偿和工程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及投资绩效等情况,揭示和查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促进健全建设领域监管体系。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安排2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各县市审计局至少安排2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12月10日前完成。

      (七)世行贷款子项目财务收支和执行情况审计(省定,州2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项目实施单位遵守国家法规和国外贷援款协定,加强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项目会计报表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及外债偿还能力为目标,摸清相关项目2016年度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构成与往来、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等情况,检查项目及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项目提款报账资料的真实、合法性和项目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关注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组织,州审计局外资与金融审计科对世行贷款贫困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美姑县、金阳县子项目的财务收支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4月中旬开始,5月30日前完成。

      (八)企业审计(州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摸清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为目标,核查企业是否存在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审查财务核算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偷漏国家税收的情况;揭示企业在改革发展中的变化状况,积极开展效益分析,审计评价会计信息和资产质量状况,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审计对象与组织实施方式:州审计局企业审计科安排1个企业审计项目。

      审计时间从8月开始,10月30日前完成。

      (九)交办项目。

      对州委、州政府临时交办的事项,做好统筹安排,及时组织力量采取适当方式开展工作,确保完成交办任务。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组织木里县审计局开展藏传佛教寺庙财务监督审计。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计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必须履行报批程序。推进审计项目计划上级备案制,各县市审计局要及时向州审计局报送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

      (二)加强过程控制。各相关审计项目组织单位应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适时组织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明确细化审计目标、范围、内容和重点以及审计分工,确保审计质量。认真落实重大问题、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审计机关要积极配合,畅通上情下传、下情上达渠道。

      (三)坚持聚焦重点。组织实施审计时要紧紧围绕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避免面面俱到,要集中力量,对重大问题、重点事项、关键环节查深查透,尤其是要严肃查处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

      (四)创新审计方式。大力创新审计管理模式和组织方式,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进跨层级、跨部门、跨单位的资源整合,促进各专业审计的融合。大力推进数字化审计方式,坚持数据先行,加大各类数据的集中和关联分析力度,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推动审计结果运用最大化。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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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山州审计局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 2017年03月31日 15时14分
  • 来源: 凉山州人民政府网站
  •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改革、发展、安全、绩效”目标,落实完善审计制度的一系列重大措施,创新审计组织实施方式方法,大力推进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推动严格依法履职尽责、深化审计质量效益,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原则

      全州2017年审计工作,要在坚持“全面覆盖、精准立项,注重实效、量力而行”的基础上,把握以下原则。

      (一)着力服务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坚持依法审计,切实履职尽责,强化跟踪权力运行轨迹、关注责任履行情况、促进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项审计工作之中。

      (二)把扶贫审计作为第一任务。统筹安排扶贫审计项目,实行扶贫审计全覆盖,着力加强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提高扶贫绩效,保障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三)把服务改革和发展贯穿始终。跳出单纯的“项目审计观”,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转变思想观念、转换思维方式,坚持“三个区分”,着力保护创新、支持实干、宽容失误,推动建立“容错”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始终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为审计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

      (四)突出大数据审计方式的主导地位。把审计信息化作为提升审计能力、实行审计全覆盖的根本途径。以实施公共资金全覆盖方案为突破口,探索开展非现场审计,全面推行“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加大各类数据关联分析力度,使数据审计在精准实施上提供支撑和保障。

      三、审计项目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州1个,县市17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中央和省、州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以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为抓手,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重点关注第二个“项目年”和扶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突出重大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统筹、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等主攻方向,揭示弄虚作假、有令不行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促进政令畅通,推动政策措施有效实施和发挥作用。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审计署的统一安排,由项目所在地审计机关实施同级审计。

      审计时间:各县市审计局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向州审计局提交阶段性跟踪审计综合报告,同时抄送同级政府;州审计局汇总本级相关项目和县市报送情况,于20日前形成综合报告报送州政府和省审计厅。

      (二)财政审计。

      1.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州1个,县市17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和规范预算管理与执行为目标,重点关注财金互动、专项资金整合、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等政策执行情况,围绕财政总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编制的规范性深化决算草案审计。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财政审计科审计州财政局,各县市审计局负责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5月10日前完成。

      2.地税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审计(州1个,县市17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税收征管机制不断完善、保障国家财税收入安全和税收相关调控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涉及 “三去一降一补”相关企业重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与效果,资本利得、利息等财产性收入和部分垄断性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契税征收管理等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安排对州地税局进行审计,各县市审计局负责对同级地税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2月中旬开始,5月9日前完成。

      3.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州2个,县市34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转变作风相关要求,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审计。重点关注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结合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公车运维费等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和中期预算调整率的检查分析,揭示问题、分析制度性根源,促进建立相关支出预算标准、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管理;关注预算调整申报与批复情况,分析流程与管理制度,揭示影响预算执行进度的具体原因,促进简化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关注经济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部门在预决算编报与调整、共管资金分配与项目安排上是否建立和有效执行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促进规范重大经济决策行为。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安排对州农牧局、州科知局2个部门进行审计。各县市审计局至少安排2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5月30日前完成。

      4.县级财政决算审计或县级财政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州2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通过检查相关县贯彻执行国家重大财税政策以及财政收支和决算的真实性和合规性、预算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债务管理及其风险变化等情况,分析、评价县级财政运行总体状况,揭示财政管理中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和潜在风险,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从财政体制和管理等角度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提高县级财政管理水平、深化财政改革、维护财政安全。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结合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2个县级财政决算审计或县级财政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从6月开始,11月30日前完成。

      (三)扶贫审计。

      1. 高原藏区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省定,州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决策部署为目标,对木里县2016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重点关注扶贫开发任务的完成情况,扶贫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以及精准扶贫目标实现和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从政策、制度等方面分析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采取“上审下”的方式,对木里县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从3月下旬开始,5月30日前完成。

      2.贫困县扶贫资金管理审计(省定,县10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部署落实,保障资金安全、健全管理制度、促进规范使用为目标,掌握各地各部门特别是村、社等基层单位扶贫资金管理运行体制和机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着力发现和揭示财经纪律意识淡薄、管理制度缺失、财务基础工作薄弱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行为,确保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不出现问题至少不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保障扶贫脱贫任务顺利完成。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组织盐源、普格、布拖、金阳、昭觉、喜德、越西、甘洛、美姑、雷波10个贫困县审计局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执行,5月30日前完成。

      3.“插花”贫困地区扶贫资金专项审计(省定,县市6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插花”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加强重点资金监管为目标,主要关注扶贫计划执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绩效等情况,保障“插花”贫困地区扶贫脱贫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组织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冕宁6个县市审计局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执行,9月20日前完成。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州1个,县市17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政策落实、规范管理、提高绩效,促进分配公平、维护人民群众住房保障权益为目标,重点关注2016年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政策执行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工程建设、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和棚改货币化安置、项目推进和保障待遇分配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以及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审计署的统一安排,由项目所在地审计机关实施同级审计。

      审计时间从2016年12月起,2017年3月30日前完成。

      (五)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尽责、有为”为目标,关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揭示领导干部不依法行使权力的问题及其体制机制原因,分析掌握违法违规问题的规律和特点,推动完善“制度笼子”,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党风廉洁建设;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关联度高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情况,深入揭示领导干部履职不全面、不充分等问题,查找职责边界不清、规则不明、权责不对称等深层次原因,推动健全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充分履职尽责;关注领导干部推动地方(部门、单位)事业发展情况,检查剖析发展成效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干部主观努力程度,深入揭示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探索对领导干部作风、能力、实绩的科学评价体系和方法,深化审计结果运用,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更好服务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

      1.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省定,州2个)。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由省审计厅授权,由州审计局对越西县2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时间从6月开始,11月30日前完成。

      2.其他经济责任审计(州7个,县市51个)。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安排对7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各县市审计机关至少安排3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11月30日前完成。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项目年”决策部署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州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有效投资和政策措施落实、促进完善重点项目制度、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为目标,重点关注各地各相关部门落实“项目年”决策部署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对部分2016年新开工、续建、建成项目开展调查,跟踪2017年新开工项目,揭示提高项目审批时效、创新投融资机制、优化要素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建成项目投产达能实效,提出健全完善重大项目推进与保障机制制度的对策建议。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对列入审计工作方案的当地省级重点项目进行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5月30日前完成。

      2.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省定,州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保障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促进重点项目有效推进为目标,重点关注建设资金筹集使用、概算执行、履行建设程序、工程进度、要素保障和“项目年”政策措施贯彻执行等情况,揭示推进项目中不作为、慢作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促进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职尽责、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对西昌市大桥水库引水入昌工程进行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执行,分阶段出具跟踪审计报告。

      3.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州2个,县市34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维护国家建设资金安全、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促进投资领域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征地拆迁补偿和工程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及投资绩效等情况,揭示和查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促进健全建设领域监管体系。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安排2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各县市审计局至少安排2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12月10日前完成。

      (七)世行贷款子项目财务收支和执行情况审计(省定,州2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项目实施单位遵守国家法规和国外贷援款协定,加强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项目会计报表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及外债偿还能力为目标,摸清相关项目2016年度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构成与往来、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等情况,检查项目及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项目提款报账资料的真实、合法性和项目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关注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组织,州审计局外资与金融审计科对世行贷款贫困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美姑县、金阳县子项目的财务收支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4月中旬开始,5月30日前完成。

      (八)企业审计(州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摸清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为目标,核查企业是否存在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审查财务核算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偷漏国家税收的情况;揭示企业在改革发展中的变化状况,积极开展效益分析,审计评价会计信息和资产质量状况,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审计对象与组织实施方式:州审计局企业审计科安排1个企业审计项目。

      审计时间从8月开始,10月30日前完成。

      (九)交办项目。

      对州委、州政府临时交办的事项,做好统筹安排,及时组织力量采取适当方式开展工作,确保完成交办任务。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组织木里县审计局开展藏传佛教寺庙财务监督审计。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计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必须履行报批程序。推进审计项目计划上级备案制,各县市审计局要及时向州审计局报送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

      (二)加强过程控制。各相关审计项目组织单位应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适时组织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明确细化审计目标、范围、内容和重点以及审计分工,确保审计质量。认真落实重大问题、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审计机关要积极配合,畅通上情下传、下情上达渠道。

      (三)坚持聚焦重点。组织实施审计时要紧紧围绕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避免面面俱到,要集中力量,对重大问题、重点事项、关键环节查深查透,尤其是要严肃查处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

      (四)创新审计方式。大力创新审计管理模式和组织方式,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进跨层级、跨部门、跨单位的资源整合,促进各专业审计的融合。大力推进数字化审计方式,坚持数据先行,加大各类数据的集中和关联分析力度,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推动审计结果运用最大化。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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