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出台以工代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细则》明确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发改局(以工代赈办)、经开区经发局。强化对各级发改(以工代赈)系统,履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和以工代赈项目主体责任的考核。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一是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精准搬迁情况,确保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搬迁对象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记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一致;二是安置住房建设面积标准执行情况和搬迁入住情况,严守“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三是各级政府对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安置住房建设补助情况,确保建档立卡搬迁户不因建房而负债、影响脱贫进程;四是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稳定脱贫情况,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细则》强调,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以工代赈综合工作好、组织得力、监督到位、工程质量好、资金效益高、群众满意的县(市、区),将建议省办在下一年度计划安排中给予倾斜。对在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计划管理中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或考核成绩较差的县(市、区),将建议省办酌情调减其下一年度以工代赈资金规模。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