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留住人才 泸州“放大招”了
实现新增城镇就业3.6万人
2017年,泸州市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实现新增城镇就业3.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为给大家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创业机会,人社部门准备了众多“福利”。2017年,泸州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安排好各项就业专项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税费减免扶持政策和就业各项补贴政策,积极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吸纳就业,千方百计稳定扩大就业。
针对重点群体而言,将通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全市将探索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专项职业培训行动。创新培训模式,进一步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劳动者就业和转岗能力。
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可开展职称自评
当前,泸州创新驱动发展正面临历史上最难得的发展机遇,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渴求人才。2017年,泸州市将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按照新修订完善的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和条件积极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推动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开展职称自主评审,自主评聘;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缓解艰苦边远地区专技人才进不去、留不住、用不好的问题。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指导泸州技师学院创建市级公共实训基地。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试点和技师培训项目,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000人以上。
争取市级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当前,泸州市已实施了县以下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今年将继续争取市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同时,将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研究出台泸州市贯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支持力度,吸引更多人才服务基层。
适时稳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在工资制度改革方面,泸州市将继续深化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出台相应配套措施。开展最低工资评估,适时稳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开展企业薪酬试调查,适时建立调查信息发布制度。
同时,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结合规范奖励性补贴政策,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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