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五个坚持创新推进干部驻村帮扶工作
坚持“精准选派”,人员保障到位。41名市级领导带头联系帮扶60个特困村、82户贫困户,7个县(市、区)211名县级领导全覆盖联系帮扶全市828个贫困村。全市1063个市县部门、77家非公企业结对帮扶828个贫困村。全市选派驻村干部2678名、第一书记828名、驻村农技员968名,采取“1+1”“1+2”模式选派驻村法律顾问694名。
坚持“同向发力”,力量统筹到位。将“一村一法律顾问”纳入“五个一”帮扶力量统筹管理。建立健全“5+1”帮扶力量的管理体系、运行机制、议事规则、推进机制等,力促帮扶力量深度融合,确保“5+1”帮扶力量有序推进、高效落实。
坚持“严管实导”,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了《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和第一书记从严管理1个《通知》、“选任管考激”5个《办法》,这些制度被作为省委组织部出台相关工作意见的蓝本,在全省推广施行。印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纪实手册》,要求驻村干部每天如实记好工作日志,实行驻村帮扶痕迹管理。制定出台《驻村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定期对帮扶部门和驻村干部进行督查指导、考核评价。2016年,市县两级共开展专项督查16次,常规巡查57次,发出督查通报16期,对8个单位、13名驻村干部进行了通报约谈。
坚持“重激厚赏”,关怀激励到位。市上每年补助每个市级驻村工作组专项经费5万元;各县(市、区)每年向第一书记所驻村补助工作经费2万元;每个工作日按80元标准给予驻村干部生活补助,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据实报销;每年为驻村干部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测。2016年,先后召开驻村帮扶专题会议7次,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8批次16期,培训4500余人次;市县共表彰第一书记120余人;先后提拔重用88名脱贫成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其中提拔3名副县级领导干部;62名第一书记经换届选举成功进入乡镇党政班子。
坚持“民生法治”,法律服务到位。司法行政系统能够提供的所有法律服务内容,全部融入到村级法律顾问工作中;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全都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全市所有贫困村全部签订了免费法律顾问合同。各村法律顾问发挥职业特长,主动为贫困村“号脉”“献策”“出力”,实现了促进生产发展见成效,化解矛盾纠纷见成效,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见成效,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见成效。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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