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抓实防治结合推动生态自贡建设
⑵深化污染防治。加强污染面源治理,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和秸秆禁烧区域,建立釜溪河流域“河长制”,制定了釜溪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2016年淘汰关闭涉气、涉水排污企业58户,PM10、二氧化硫年均浓度比基准年(2013年)分别下降15.4%、63.4%。
⑶抓实生态建设。编制《生态基础设施规划》《中心城区山体保护规划》,划定311平方公里城市非建设用地生态控制红线,推进城市绿地建设,建成釜溪河复合绿道示范段、南湖生态公园等公园绿地5个,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4%,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4平方米。
⑷严格监管执法。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行辖区管理和污染源分类管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与周边城市区域突发事件防范机制,有效处置次生环境事件6起,2016年全市环境行政处罚112起,金额425万元,实施限制生产4户、停产整治1户。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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