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五举措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
(2)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工作,制定重要政策举措,研究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流域重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设市级总河长和总河长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对市内主要5条江河实行双河长制。
(3)开展名录清理。拟定《攀枝花市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本月底前报市政府研究批复后实施。开展全市重要河流分类分级名录清理工作,按“属地管理、分级分段、一河一策”原则对全市10余条重要河流实行市、县、乡三级河长管理,加强对外公示。明确任务目标,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高的管护措施,全面落实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及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五大任务。
(4)接受社会监督。广泛接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非政府组织江河管理保护监督,鼓励民间环保组织有序参与,聘请生态文明志愿者、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对江河管理保护进行监督评价,择机开展第三方评估。
(5)严格考核问责。实施河长制工作专项考核,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绩效实施差异化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班子及成员综合考评的依据,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内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受到严肃追责。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