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泸州市涉及的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共计5大项25小项83子项具体事项,从2017年组织实施,须在2020年全面完成。目前,相关责任单位正在按照《泸州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组织推进落实,并已初建成效。
一是在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已出台《泸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泸州市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泸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体现和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的暂行实施办法》、《泸州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泸州市新提任副县级领导干部担任市安全生产巡查专员暂行办法》、《泸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泸州市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体系实施办法》、《泸州市市级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和工作措施。
二是在改革完善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方面。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的意见》、《泸州市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实施方案》、《泸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等制度规划和工作措施。正在全市探索建立跨乡镇(街道)设立片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中队体制和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改革,截止11月底已有5个区县完成了片区执法中队设立,其余2个区县将于2017年12月底全面完成。
三是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方面。已出台《泸州市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协作办案工作制度》、《泸州市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泸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制度》、《泸州市安全生产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实施办法(试行)》、《泸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实施办法(试行)》、《泸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回避实施办法(试行)》、《泸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泸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等制度措施。
四是在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方面。已出台《泸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泸州市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泸州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泸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泸州市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制度》、《泸州市安全生产诫勉约谈制度》等制度措施。
五是在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方面。已出台《关于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资金管理使用的意见》、《泸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泸州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制度措施。今年,在江阳区又建成1家安全体验馆,为实施全民安全教育提供了实验场所。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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