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实施三部地方法规加强城市建设管理
《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共六章七十六条,包括总则、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六大部分,涉及建筑物容貌管理、公共场地容貌管理、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垃圾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近年来,泸州市城市建设突飞猛进,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不少城市问题,诸如违法建设、建筑垃圾、建设扬尘,占道停车等行为,都对对老百姓生活工作和出行造成了影响。2015年12月,泸州市获得了地方立法权,为有效治理城市建设管理中的“顽疾”,泸州市连续起草并实施了《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部法规分别从违法建设治理、小区物业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入手,形成了泸州市城市建设管理的“组合拳”,对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为泸州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泸州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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