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零容忍”整治工地扬尘污染
市建管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主城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土石方施工管理的通知》《建筑工地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泸州市2017—2018年冬春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方案》等,向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行为亮剑。
关口前移,严把审批关。目前,全市在建项目484个,其中土石方工程项目32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59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393个。为了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把建筑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各类冲洗设施降尘设备配备等作为项目开工的必要条件。凡是未按规定完善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备案。
大力推进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以安全评价为杠杆,鼓励项目创先争优,对成功创建市、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项目在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上予以倾斜。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案促改,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冬春季,受气候等影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市建管局将根据事权范围持续开展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拒不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的单位,将限期整改一批、停工整改一批、通过媒体或门户网站曝光一批、立案查处(移送)一批,对各县区住建局在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要进行全市通报,通报的情况要抄送属地党委政府。
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从源头上减少建筑施工扬尘。与兴泸远大沟通,探索生产并推行装配式道路,加大施工现场道路硬化率,同时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推行建筑工地扬尘监测预警系统。在建筑工地内安装扬尘监测预警系统,实时监测施工区域内扬尘情况。将建筑工地扬尘监测纳入全市扬尘监测体系。
今年以来,市建管局共牵头组织开展扬尘专项督查16次,检查建筑工地32个,向县区住建局发出督办通知21份。对市管项目开展日常巡查80余次,针对不文明施工现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8份,约谈项目负责人6次,对扬尘防治工作不力的2个直管项目进行了立案移送,根据事权范围向县区发出执法建议书2份。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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