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德阳市“三机制四平台”打造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

  • 2017年11月02日 10时44分
  • 来源: 省委编办(省审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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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阳市按照中央和省“放管服”改革部署,依托成德绵全面创新改革重大机遇,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构建信用公示、信息共享、随机抽查、联合惩戒四个平台,积极探索以“大数据”为基础、信用监管为核心、“双随机”抽查为手段的市场监管新模式,以“管得更好”促进“放得更活”。

      一是建立三项机制,以“大数据”推动“大监管”。建立统一信息标准,归集各类监管数据,促进数据融合运用,着力构建“大数据”监管机制。认真履行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的法定职责,指导督促市场主体自觉履行年报等信息公示义务,着力构建信用监管机制。制定出台《德阳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登记、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全面加强“一管”(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两反”(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三打”(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打击侵权假冒、打击传销)工作,着力构建市场监管机制。

      二是搭建四个平台,打造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搭建动态监管平台,建立异常名录动态管理机制,在工商部门办理注册、变更、备案等事项时,进行锁定和限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企业上市、授予荣誉称号、企业上市申请、银行贷款时受到限制或者禁入。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属地登记、属地监管和属地服务,着力在优化工作流程上下功夫,全面落实“双告知”制度,实现与审批部门、主管部门的有序衔接。搭建随机抽查平台,推行“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的“三随机”抽查机制,克服“任性”检查,实现“阳光、文明”执法。通过增加随机抽取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提高检查的专业性和针对性。搭建联合惩戒平台,将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假售假、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等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德阳市通过“三机制四平台”打造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参加年报市场主体逐年上升,2016年底已达31852户,年报率100%。各市级部门采集29万余户市场主体信用数据3,013,173条。通过相关平台系统,部门之间共享信息3704条。1702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库并向社会公示,其中481户市场主体已按规定程序先后移出异常名录库。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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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三机制四平台”打造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

  • 2017年11月02日 10时44分
  • 来源: 省委编办(省审改办)
  •   德阳市按照中央和省“放管服”改革部署,依托成德绵全面创新改革重大机遇,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构建信用公示、信息共享、随机抽查、联合惩戒四个平台,积极探索以“大数据”为基础、信用监管为核心、“双随机”抽查为手段的市场监管新模式,以“管得更好”促进“放得更活”。

      一是建立三项机制,以“大数据”推动“大监管”。建立统一信息标准,归集各类监管数据,促进数据融合运用,着力构建“大数据”监管机制。认真履行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的法定职责,指导督促市场主体自觉履行年报等信息公示义务,着力构建信用监管机制。制定出台《德阳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登记、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全面加强“一管”(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两反”(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三打”(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打击侵权假冒、打击传销)工作,着力构建市场监管机制。

      二是搭建四个平台,打造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搭建动态监管平台,建立异常名录动态管理机制,在工商部门办理注册、变更、备案等事项时,进行锁定和限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企业上市、授予荣誉称号、企业上市申请、银行贷款时受到限制或者禁入。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属地登记、属地监管和属地服务,着力在优化工作流程上下功夫,全面落实“双告知”制度,实现与审批部门、主管部门的有序衔接。搭建随机抽查平台,推行“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的“三随机”抽查机制,克服“任性”检查,实现“阳光、文明”执法。通过增加随机抽取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提高检查的专业性和针对性。搭建联合惩戒平台,将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假售假、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等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德阳市通过“三机制四平台”打造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参加年报市场主体逐年上升,2016年底已达31852户,年报率100%。各市级部门采集29万余户市场主体信用数据3,013,173条。通过相关平台系统,部门之间共享信息3704条。1702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库并向社会公示,其中481户市场主体已按规定程序先后移出异常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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