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狠抓“四个到位”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
二是制度保障到位。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全市先后印发了广安市河长制相关会议制度、巡察制度、联系制度、信息制度、通报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等八项制度。为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和群众参与力量,全市将洁净水和河长制工作全面结合,创新出台洁净水行动及河长制工作举报制度,鼓励广大市民举报我市境内污染水环境的行为或现象,切实提高水环境治理工作效率。出台举报制度的同时,全市还印发了河长制工作会商交办督办约谈制度、工作信息共享制度,拟定了河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暂行办法等,仅10月就印发了3项制度,这一系列制度的出台,为广安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规范和支撑。
三是工作督导到位。全市根据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每季度不定期开展一次河长制专项督导检查,按照督导范围、任务、方式、以及工作要求,制定《督导工作方案》。督导检查工作成立3-4个小组,由1名分管领导带队,配备2名业务骨干人员,分头对全市6个区市县4个园区进行随机督查,按照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工作体系要求,从运行机制、信息宣传、巡河情况、四项行动、整改治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将工作出现的问题与相关区市县、园区进行点对点交办,集中突击,确保河长制工作高效开展。截至目前,全市集中督导检查工作已连续开展3次,发出交办通知10次,均已全部集中整改完成。
四是问题整治到位。全市各地根据河长制八大任务,组织开展水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河湖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针对河道周边建筑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工业废水等情况进行逐一摸底统计,列出问题清单,归类梳理,明确整治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实行销号制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发出问题整改事项106件,整改回复94件,另有12件正在完善整改中。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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