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广元市着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难”问题

  • 2017年11月15日 09时43分
  • 来源: 广元市府
  • 【字体:
  •   一是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代缴。该政策自2017年起实施,所需经费由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补助70%,市级财政补助5%,县级财政补助25%。据统计2017年全市共有23.35万贫困人口数,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共需资金3502.5万元。按照承担比例,省级财政补助2451.75万元,市级财政补助175.125万元,县级财政补助875.625万元。

      二是加大贫困人口社会救助力度。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建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给予救助。

      三是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实行先诊后结算制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不缴纳住院预付款。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诊疗结束后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医疗救助等经办机构直接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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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市着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难”问题

  • 2017年11月15日 09时43分
  • 来源: 广元市府
  •   一是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代缴。该政策自2017年起实施,所需经费由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补助70%,市级财政补助5%,县级财政补助25%。据统计2017年全市共有23.35万贫困人口数,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共需资金3502.5万元。按照承担比例,省级财政补助2451.75万元,市级财政补助175.125万元,县级财政补助875.625万元。

      二是加大贫困人口社会救助力度。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建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给予救助。

      三是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实行先诊后结算制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不缴纳住院预付款。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诊疗结束后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医疗救助等经办机构直接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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