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三措施”确保农村住房质量安全
一是完善监管机制。成立市县两级安居扶贫指挥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面统筹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行领导干部包县蹲点督导工作机制,采取“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法,明确监管责任。
二是改进监管方法。全面推行政府出资购买社会服务,选聘有资质的监理队伍和监理人员,分片进行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指导和监管;实行质量安全监管巡查制度,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两名质量巡查员。全市共聘请监理公司21家、监理人员120余人,落实质量安全监督巡查人员530余人,实现了全市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和进度监管全覆盖。
三是狠抓暗访督查。开展农村住房质量安全暗访督查专项行动,建立督办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共下发整改督办清单42份,抽调15名工作人员进行跟踪督办,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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