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出台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规定:东区将考核招聘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开辟“绿色通道”引进优秀教师,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40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的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经区招聘考核专家组考核认定,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就可引进东区教育系统;聘用专家型教育人才;加强教师培训,东区将建立长期稳定的中小学教育人才培训基地,通过专项培训、挂职锻炼、跟岗学习等方式,每年定期组织50名左右的教育管理干部(含后备干部)、优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加大教育人才专项绩效奖励,每年教师节前,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在岗四川省特级教师、四川省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区级学科带头人及区级骨干教师兑现专项绩效奖励,每年评选10名潜力型教师,每四年从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突出贡献专家中,评选出10名区委直接掌握联系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在岗期间享受区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评选表彰突出贡献教育人才;实行中小学校长(书记)职级制;建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设立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建立健全教育人才队伍管理机制。
这些措施为建设一支师德高、业务精的教师队伍,一支素养高、专业化的校长队伍,一支理念新、能力强的教育管理队伍,进一步提高东区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实现“十三五”确定的“建成区域基础教育高地,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教育发展目标提供了保障。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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