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农村低保及兜底工作情况
我州下辖3747个村,截止2016年8月30日,纳入农村低保对象450291人。2016年7月1日,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2280/年提高到2880元/年,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由去年的98.5元提高到了150.9元。
二、低保政策兜底一批情况
经过四个月的反复核定,确定我州符合低保政策兜底一批总数131327人,其中已纳入低保100595人,未纳入低保的有30732人。按照《凉山州民政局关于将“低保政策兜底一批”中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卡贫困户纳入保障的通知》(凉民发〔2016〕80号)要求,未纳入保障的这部分兜底对象目前已开始纳入工作,预计9月底前可全部完成。
发放的补助水平按当前我州的人均补助水平150元/月计算,新增加的30732名低保兜底人员发放9-12月低保金共需资金1843.92万元。
三、2016年度省州计划脱贫人口对象中低保人口“两线合一”补差资金情况
按照省州要求和扶贫攻坚任务的要求,对计划脱贫人口中低保人口发放补助,使其年人均收入不低于3100元/年贫困标准,提前实现两线合一。
根据2016年8月16日的最新统计确认数据,我州下达计划脱贫村778个,涉及低保人口3.9089万人(已含省下达计划中的2.6219万人)。
按照低保标准和贫困标准差的计算,从2016年1月到12月,人均需发放一次性补贴520元才能达到脱贫标准3100元,扣除人均已发放的114元特殊生活补贴,人均还需增发补贴406元(取整数人均发放410元),总计需增发补贴1602.65万元。州级下达的计划脱贫任务中低保人口所需的补助资金1602.65万元,扣除省级计划脱贫预计下达资金429.99万元后,剩余1172.66万元资金,由州县按比例分担。
四、农村低保精准保障清核情况
2016年8月,按照省州部署安排,我州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认定和清核工作基本完成,经各县市民政部门近半年的努力,共清退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同2015年末561169人相比)120878人,占原对象总数的21.5%。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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