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阿坝州多措并举改善岷江流域生态环境

  • 2016年09月05日 10时47分
  • 来源: 阿坝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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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坝州坚持“生态立州”,发挥环保职能作用,主动服务、主动作为、主动担当,积极改善岷江流域生态环境。

      推进生态法制建设。审议通过《阿坝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进行法律规范;制定《阿坝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法制保障。

      开展生态环境建设。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岷江上游五县的农村垃圾污水综合治理。截至目前,创建省级生态县(九寨沟县)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6个、省级生态乡镇48个,省级生态村30个,州级生态村478个。

      开展污染治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完成所有重点企业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工作,落实工地扬尘治理责任,推行绿色施工,全面完成油罐车和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改造,推广太阳能、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深化水污染防治,建成投运理县、茂县、九寨沟县城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2万吨;建成一批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站,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争取到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亿元,对岷江流域的5县农村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完成5户企业废水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建设完成州级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并安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22套。

      转变发展方式。精简下放审批权限,发挥环评在“调结构、转方式”中的“调节器”和“控制阀”作用;加快办理生态特色农牧业、生态绿色循环工业、生态文化旅游业和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项目的审批,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整顿规范违规项目。起草《阿坝州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召开推进和调度会3次,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96个,其中实施临时环保备案管理208个,整顿规范79个,关停9个。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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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坝州多措并举改善岷江流域生态环境

  • 2016年09月05日 10时47分
  • 来源: 阿坝州府
  •   阿坝州坚持“生态立州”,发挥环保职能作用,主动服务、主动作为、主动担当,积极改善岷江流域生态环境。

      推进生态法制建设。审议通过《阿坝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进行法律规范;制定《阿坝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法制保障。

      开展生态环境建设。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岷江上游五县的农村垃圾污水综合治理。截至目前,创建省级生态县(九寨沟县)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6个、省级生态乡镇48个,省级生态村30个,州级生态村478个。

      开展污染治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完成所有重点企业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工作,落实工地扬尘治理责任,推行绿色施工,全面完成油罐车和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改造,推广太阳能、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深化水污染防治,建成投运理县、茂县、九寨沟县城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2万吨;建成一批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站,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争取到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亿元,对岷江流域的5县农村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完成5户企业废水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建设完成州级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并安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22套。

      转变发展方式。精简下放审批权限,发挥环评在“调结构、转方式”中的“调节器”和“控制阀”作用;加快办理生态特色农牧业、生态绿色循环工业、生态文化旅游业和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项目的审批,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整顿规范违规项目。起草《阿坝州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召开推进和调度会3次,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96个,其中实施临时环保备案管理208个,整顿规范79个,关停9个。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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