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巴中市城市低保提高240元/年 农村低保提高300元/年

  • 2016年09月05日 10时17分
  • 来源: 巴中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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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1日,在恩阳区恩阳镇农村信用社,农村低保家庭监护人杨建军取出了家人7、8月份的低保金,令他惊讶的是,低保金多了50元。

      原来,8月15日,巴中市已下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00元/月调整为42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880元/年调整为3180元/年。新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

      然而,“新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文件下发却已到8月15日,7、8两月的低保调高部分,是否会回补?低保标准提高,是否会给财政带来压力?低保补助,是否全部为全额补助?近日,走访了市民政局、巴州区民政局、恩阳区民政局和几个低保家庭,一探究竟。

      增幅低保陆续回补

      1-8月份共发放低保资金5.6亿元

      “我看到新闻报道说,从今年7月1号开始每月低保上调20元,为啥我上两个月的都没增多呢?”9月1日,在巴州区民政局,低保家庭监护人李钟山向救助科工作人员询问。

      “文件起草后要报市政府讨论、审批,之间存在时间差,确定会在这个月回补调高部分。”工作人员向他解释。

      据了解,本次低保标准调高,将惠及更多贫困家庭。“低保提高,原来达不到标准的,可以享受差额补助;原来已经享受低保金的,现在可以每月多收到20元低保金。”市民政局救助科工作人员黄鑫说,同大多数城市一样,巴中市实行低保差额补助,即家庭月补助金=保障标准×家庭人口数-月家庭收入总和。但是重点低保对象如困境儿童的低保金,将按照调高后的低保标准全额补助。

      此外,巴中市除恩阳区(在7月份时)已经按新标准发放低保补助外,巴州区、南江县、平昌县、通江县、经开区都将在本月回补7、8月份低保提高部分。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8月,全市共发放低保金6979.7万元,共惠及15.4万户37.3万人。今年1-8月份,全市共发放低保资金5.6亿元,累计惠及265万人次。

      低保即将“增幅”

      低保资金并未大幅“增负”

      低保提标是适应我省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要求。据了解,我省现在城市低保标准为420元/月,农村为240元/月。巴中市低保没有调标之前,城市低保标准为400元/月,农村为2880元/年(240元/月)。

      市民政局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主任张艳介绍,受供求关系影响,今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断上涨。根据市统计局2015年巴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全市城乡消费支出不断增大。

      经过2014年、2015年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低保对象37.3万人,比去年1月份的49.2万人减少11.9万人。“现在,专项检查已经成为常态,不合格的要坚决清退。”张艳介绍,再加上其他帮扶政策的惠及,巴中市低保对象总数比去年相比减少,即使低保标准提高后,全市低保支出总量基本与去年持平,不会对低保资金造成大幅压力。

      2018年巴中市实现全部脱贫

      低保“兜底一批”作用不容忽视

      “十二五”期间,巴中市锁定精准扶贫,着力创新机制,狠抓难点破解,全面扶持55万余人脱贫。

      近日,巴中市制定《贫困对象退出办法》,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市将在“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等方面持续加力,确保到2018年31.8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699个贫困村全部销号,五县(区)全部摘帽,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据了解,自巴中市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充分发挥政府“兜底”保障职能,扎实兑现保障政策。

      自2014年、2015年以来,巴中市低保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几乎每年一调,真正发挥“低保兜底一批”的精准扶贫效果。

      “调标有利于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尽力缩小贫富差距。”张艳介绍,经过调标和专项检查,低保对象覆盖面更广,低保对象更准确,补助水平更高,“使得真正困难的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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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中市城市低保提高240元/年 农村低保提高300元/年

  • 2016年09月05日 10时17分
  • 来源: 巴中市府
  •   9月1日,在恩阳区恩阳镇农村信用社,农村低保家庭监护人杨建军取出了家人7、8月份的低保金,令他惊讶的是,低保金多了50元。

      原来,8月15日,巴中市已下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00元/月调整为42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880元/年调整为3180元/年。新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

      然而,“新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文件下发却已到8月15日,7、8两月的低保调高部分,是否会回补?低保标准提高,是否会给财政带来压力?低保补助,是否全部为全额补助?近日,走访了市民政局、巴州区民政局、恩阳区民政局和几个低保家庭,一探究竟。

      增幅低保陆续回补

      1-8月份共发放低保资金5.6亿元

      “我看到新闻报道说,从今年7月1号开始每月低保上调20元,为啥我上两个月的都没增多呢?”9月1日,在巴州区民政局,低保家庭监护人李钟山向救助科工作人员询问。

      “文件起草后要报市政府讨论、审批,之间存在时间差,确定会在这个月回补调高部分。”工作人员向他解释。

      据了解,本次低保标准调高,将惠及更多贫困家庭。“低保提高,原来达不到标准的,可以享受差额补助;原来已经享受低保金的,现在可以每月多收到20元低保金。”市民政局救助科工作人员黄鑫说,同大多数城市一样,巴中市实行低保差额补助,即家庭月补助金=保障标准×家庭人口数-月家庭收入总和。但是重点低保对象如困境儿童的低保金,将按照调高后的低保标准全额补助。

      此外,巴中市除恩阳区(在7月份时)已经按新标准发放低保补助外,巴州区、南江县、平昌县、通江县、经开区都将在本月回补7、8月份低保提高部分。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8月,全市共发放低保金6979.7万元,共惠及15.4万户37.3万人。今年1-8月份,全市共发放低保资金5.6亿元,累计惠及265万人次。

      低保即将“增幅”

      低保资金并未大幅“增负”

      低保提标是适应我省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要求。据了解,我省现在城市低保标准为420元/月,农村为240元/月。巴中市低保没有调标之前,城市低保标准为400元/月,农村为2880元/年(240元/月)。

      市民政局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主任张艳介绍,受供求关系影响,今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断上涨。根据市统计局2015年巴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全市城乡消费支出不断增大。

      经过2014年、2015年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低保对象37.3万人,比去年1月份的49.2万人减少11.9万人。“现在,专项检查已经成为常态,不合格的要坚决清退。”张艳介绍,再加上其他帮扶政策的惠及,巴中市低保对象总数比去年相比减少,即使低保标准提高后,全市低保支出总量基本与去年持平,不会对低保资金造成大幅压力。

      2018年巴中市实现全部脱贫

      低保“兜底一批”作用不容忽视

      “十二五”期间,巴中市锁定精准扶贫,着力创新机制,狠抓难点破解,全面扶持55万余人脱贫。

      近日,巴中市制定《贫困对象退出办法》,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市将在“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等方面持续加力,确保到2018年31.8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699个贫困村全部销号,五县(区)全部摘帽,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据了解,自巴中市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充分发挥政府“兜底”保障职能,扎实兑现保障政策。

      自2014年、2015年以来,巴中市低保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几乎每年一调,真正发挥“低保兜底一批”的精准扶贫效果。

      “调标有利于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尽力缩小贫富差距。”张艳介绍,经过调标和专项检查,低保对象覆盖面更广,低保对象更准确,补助水平更高,“使得真正困难的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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