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遂宁市构建水污染防治 全民行动机制

  • 2016年08月05日 11时48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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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

      遂宁市构建水污染防治全民行动机制

      日前,我市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遂宁市工作方案》,推动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力争2020年基本消除市、县(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涪江干流总体水质良好

      小流域水质令人堪忧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但全市仍存在城区小河流发黑发臭、水源存在污染风险等问题。到2015年末,我市涪江干流总体水质较好,常年保持在Ⅲ类水质,但郪江、琼江、芝溪河等小流域水质情况令人担忧,乡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还很低,形势不容乐观。

      市环保局局长吴炳麟表示,此次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遂宁市工作方案》是势在必行,它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系统推进,统筹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风险防范;以涪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和保护为重点,坚持抓“两头”(重污染水体治理和良好水体保护)带“中间”(一般水体)、上下游结合、山水田林湖协控,分类施策;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市场协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以督察监察、从严执法为手段,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水污染防治“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法规体系、监管体系、运行体系,为加快建设“宁静、自然、生态”遂宁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2020年基本消除市、县(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治理目标:2020年基本消除市、县(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维持在100%;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维持在100%,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0%;纳入国家考核的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到2030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为了实现目标,《工作方案》提出了10条具体措施。一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和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二是推动经济绿色发展,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循环发展。三是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和科学保护水资源。四是强化科技支撑,推广示范适用技术、攻关研发前瞻技术、大力发展环境保护产业。五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理顺价格税费、促进多元融资、建立激励机制。六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包括完善法规标准、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水平。七是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环境风险控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八是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推进生态健康养殖、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九是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包括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十是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包括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和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全民行动

      共同向水污染宣战

      《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职能,构建起全市防治水污染责任体系。

      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水污染防治具体工作,辖区责任主体是环保部门,负责《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牵头工作,建立工作统筹联动机制,完善流域协作机制,定期公布水环境状况和信息,强化教育,广泛宣传动员全民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开展水质达标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防范环境风险,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开展水环境容量核算和水污染风险评价,深入推进污染物总量控制,依法加强排污许可核发和管理。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区域防渗处理,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积极保护生态空间,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加强城市节水、中水回用、供水及污水处理企业资质管理等工作。水务部门负责建立全市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体系,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严控地下水超采。农业部门主要负责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调查及专项治理牵头工作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加大水生态保护区基础建设,制定重点流域水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发改部门主要负责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编制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规范环境保护产业市场,加快发展环境保护服务业,加快水价改革,落实收费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经信部门主要负责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污染企业退出,联合市环保局取缔“101”小企业。

      今年4月,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十三五”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之后,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同时,我市还将邀请公众、社会组织全程参与重要环境保护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12369”环境保护举报热线的作用,接受群众举报投诉,限期办理,公开办理过程和结果;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确保我市水污染防治任务落实到位,实现预期目标。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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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宁市构建水污染防治 全民行动机制

  • 2016年08月05日 11时48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   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

      遂宁市构建水污染防治全民行动机制

      日前,我市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遂宁市工作方案》,推动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力争2020年基本消除市、县(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涪江干流总体水质良好

      小流域水质令人堪忧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但全市仍存在城区小河流发黑发臭、水源存在污染风险等问题。到2015年末,我市涪江干流总体水质较好,常年保持在Ⅲ类水质,但郪江、琼江、芝溪河等小流域水质情况令人担忧,乡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还很低,形势不容乐观。

      市环保局局长吴炳麟表示,此次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遂宁市工作方案》是势在必行,它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系统推进,统筹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风险防范;以涪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和保护为重点,坚持抓“两头”(重污染水体治理和良好水体保护)带“中间”(一般水体)、上下游结合、山水田林湖协控,分类施策;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市场协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以督察监察、从严执法为手段,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水污染防治“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法规体系、监管体系、运行体系,为加快建设“宁静、自然、生态”遂宁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2020年基本消除市、县(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治理目标:2020年基本消除市、县(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维持在100%;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维持在100%,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0%;纳入国家考核的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到2030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为了实现目标,《工作方案》提出了10条具体措施。一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和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二是推动经济绿色发展,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循环发展。三是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和科学保护水资源。四是强化科技支撑,推广示范适用技术、攻关研发前瞻技术、大力发展环境保护产业。五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理顺价格税费、促进多元融资、建立激励机制。六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包括完善法规标准、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水平。七是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环境风险控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八是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推进生态健康养殖、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九是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包括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十是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包括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和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全民行动

      共同向水污染宣战

      《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职能,构建起全市防治水污染责任体系。

      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水污染防治具体工作,辖区责任主体是环保部门,负责《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牵头工作,建立工作统筹联动机制,完善流域协作机制,定期公布水环境状况和信息,强化教育,广泛宣传动员全民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开展水质达标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防范环境风险,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开展水环境容量核算和水污染风险评价,深入推进污染物总量控制,依法加强排污许可核发和管理。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区域防渗处理,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积极保护生态空间,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加强城市节水、中水回用、供水及污水处理企业资质管理等工作。水务部门负责建立全市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体系,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严控地下水超采。农业部门主要负责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调查及专项治理牵头工作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加大水生态保护区基础建设,制定重点流域水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发改部门主要负责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编制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规范环境保护产业市场,加快发展环境保护服务业,加快水价改革,落实收费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经信部门主要负责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污染企业退出,联合市环保局取缔“101”小企业。

      今年4月,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十三五”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之后,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同时,我市还将邀请公众、社会组织全程参与重要环境保护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12369”环境保护举报热线的作用,接受群众举报投诉,限期办理,公开办理过程和结果;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确保我市水污染防治任务落实到位,实现预期目标。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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