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挪穷窝” 乐山将易地扶贫搬迁42995人
根据《方案》,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四部分群体:一是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群众;二是生活在水源涵养林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群众;三是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需要避险搬迁的贫困群众;四是有劳动能力,自愿搬迁,可通过自己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贫困群众。
易地扶贫搬迁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科学规划、综合开发的基本原则,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条件及搬迁对象意愿,不搞政府大包大揽,防止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搬迁安置主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等;分散安置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优先安排生活地自然环境恶劣、深度贫困的贫困群众。
据悉,项目资金由中央、地方政府和搬迁群众共同承担,与农村危房改造、幸福美丽新村、彝家新寨建设等统筹组织实施。在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的同时,各地将同步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努力为搬迁群众脱贫致富创造环境、打好基础,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记者 尹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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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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