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乐山三个区将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
《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至少建一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惠及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将把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辅助性就业机构具有独立工作用房且组织不少于1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配备2名以上专业专职服务人员;在城市新建社区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应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纳入其中。
8月16日,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在乐山实施《意见》,将由各地残联牵头,会同发改、民政、财政、国土、金融、税务等部门,利用“量服”平台,摸清残疾人需求数据,调研论证兴办方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时间兴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2017年,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完成兴办任务,其他县、市、区在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兴办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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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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