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加大物业行业执法检查 营造和谐人居环境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自2012年7月实施以来,宜宾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和载体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使《条例》精神深入千家万户,提高物业从业人员和业主法律意识,规范物业服务行业行为。目前全市登记注册的一级物业服务企业2家,二级物业服务企业3家,三级物业服务企业199家,外来物业服务企业10多家,从事物业服务及相关产业的从业人员3万多人。物业服务企业与从业人员为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和谐文明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总体上体现了意识强、方法好、起点高、成效大四个方面的特点。
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进一步明确主体抓宣传、突出重点抓宣传、创新方式抓宣传,进一步抓好服务强管理、加强协调强管理、完善机制强管理,细化工作职责,协调管好配套设施,协调解决好遗留问题,建立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完善小区物业服务费价格管理机制,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营造和谐、安全、文明、整洁的人居环境。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