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启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规范网约车发展
截至目前,我市市区、盐边、米易共有出租汽车1597辆,从业人员2766人,2015年完成客运量7240万人次,年运营总收入31568万元。
我市传统出租汽车行业亟需改革、网约车发展亟需规范、新旧业态亟需融合发展。其中,我市在加快巡游出租车改革方面,将明确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的改革方向,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将对利益分配机制进行改革,建立集体协商与动态调整的机制,鼓励和支持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的标准或定额费。
对运价机制的改革,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定期对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市场供求情况、主要运营指标、企业经营成本、驾驶员收入水平等情况加强监测和分析,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运价,完善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将对行业转型发展的进行改革,鼓励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鼓励经营者加强品牌建设,主动公开服务标准和质量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打造行业领先、用户满意、群众公认的品牌形象,以品牌优势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在规范网约车发展方面,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网约车许可工作。许可的程序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两级工作是指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的线上线下的服务能力认定,由省和企业注册地两级分别完成;一级许可是指由服务所在地的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结合两级能力认定结果一次许可。
二是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要抓实平台的承运人责任,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的合法权益。要保证信息安全,依法合规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的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的隐私和敏感的信息,不得泄露事关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要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不得侵害乘客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且要依法纳税,向乘客提供发票,使新老业态能够公平竞争。
三是做好网约车监管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要强化信用监管,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评价系统,加强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记录,作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要强化联合执法和惩戒,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条块联动”的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和联合惩戒退出机制,特别是实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