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民政局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救灾资金阳光使用
阳光发放确保资金安全。在救灾款物发放上,严格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四步骤。建立《受灾人员生活救助人口台账》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物发放签字名册》,对救灾对象和款物发放进行张榜公示。全市所有救灾、救助资金一律采取“一卡通”或存单发放形式,保证了资金的运作安全。
加强监督保障阳光运行。每年4月、11月由民政、财政、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两次联合检查。不定期开展救灾救助专项整治行动,把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容易出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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