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扶贫开发新政:建房补贴+贷款贴息+产业激励
补助“三类群体”
《办法》规定,在农房建设方面的实施对象为,新村建设报名启动后的特困户、相对贫困户和14个相对贫困村农户(大同乡的4个相对贫困村新村建设补助政策,仍按照原大同乡与土地整理公司约定条款执行)。
补助激励针对“三类群体”,其中特困户是指今年5月底前全市在册低保户、分散五保户和困难残疾人;相对贫困户是指第三轮第二批1500户相对贫困户;普通农户是指14个相对贫困村新村建设聚居度达到70%以上启动新村建设后,参与新村建设的农户。
据了解,农户建房补助激励政策的实施期限为2016年至2017年。
农户建房“有奖”农房建设“奖励”标准各不相同。
特困户方面,参加集中建房的低保户和分散五保户按6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房入住补贴,保障其基本入住需求。
而困难残疾人的补助标准则按“等级”分类,残疾等级为1、2级的重度残疾人参与集中建房的,按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居家生活设施补贴;残疾等级为3、4级的残疾人参与集中建房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居家生活设施补贴。
相对贫困户的补助标准为,按4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房入住补贴。《办法》提出,相对贫困户中的低保户按特困户激励办法执行,不重复享受相对贫困户激励办法。
政府提供贷款贴息政府对“三类群体”建房,提供贷款担保和贴息。
《办法》提出,明确用于新村集中居住房屋建设,并已取得政府同意其新建房屋的相关手续的,可以申请贷款担保,但申请人自筹资金应不低于修建住房总造价的50%;贷款金额最高为6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
在贴息方面,特困户担保贷款的由市财政贴息100%,相对贫困户贴息80%,普通农户贴息50%。《办法》指出,贷款的利息要由借款人先行缴纳,待还清贷款后,具体应享受贴息的借款人通过邛崃市惠民农村产权流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成都农商银行审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兑现。
在担保贷款办理流程上,借款人要提出申请,取得户籍所在相对贫困村和镇乡政府出具同意借款人申请的证明材料后,向户籍所在地的成都农商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资料。借款申请由成都农商银行自主审查审批。借贷双方权利义务由借款人和成都农商银行签订合同约定。贷款的担保方式方面,由邛崃市惠民农村产权流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另外,特困户、相对贫困户、14个相对贫困村农户在新村建设规定期限内报名并交纳建房保证金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复垦地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腾空的,还将获得每人1000元和800元的一次性奖励。《办法》指出,只拆不建和有偿退出宅基地农户不享受以上两项奖励。
对带动增收明显项目提高补贴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为加快实现相对贫困村“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总体目标,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民间投入参与扶贫开发,《办法》还提出,凡在14个相对贫困村参与扶贫开发建设的社会经济主体,一律享受现有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对带动群众增收效果明显的项目,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20%。(何欣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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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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