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四市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应对空气污染
(2)开展区域联合执法机制。由川南各市每年确定并公布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开展2次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明显的秸秆露天焚烧、燃煤电厂与重点工业企业等污染源开展区域联动执法、同步执法行动。
(3)共同应对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联合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健全区域性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机制,在发生重污染以及临近发生重污染时期进行有效会商;共同对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进行研判,联合发布区域性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当发生灰霾污染天气时同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与污染减排措施。
(4)合作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工作,制发《川南地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共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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