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泸州市全力助推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 2016年06月02日 14时26分
  • 来源: 四川省林业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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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20年四川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重要目标的顺利完成,泸州市采取五项措施助推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一是科学规划引领。编制《泸州市“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积极融入四川省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战略大局。至2020年,完成新造林80万亩,义务植树5000万株,全市林业用地面积达到8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1%。

      二是实施生态修复。以退耕还林为重点大力实施生态修复,采取封禁管护、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逐步恢复林草植被,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1.47万亩,实施2015年度退耕还林3.21万亩。全市石漠化扩展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古蔺、叙永石漠化地区的生态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是严守生态红线。严守林地和森林两条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开展清理整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非法占用林地和毁林开垦行为。稳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全面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认真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管护国有林55.13万亩,落实集体公益林补偿318.62万亩、国有林业单位职工保险补助979人。

      四是强化产业支撑。编制出台《泸州市竹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5)》等5个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林竹、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等生态产业。力争至2020年,实现林业总产值250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2500元。

      五是做好生态保护。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控预警、物资装备、科技支撑等基础设施设备,大力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综合控制能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实施凤凰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完成方山国家森林公园、野鸡坡国家森林公园、红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和申报。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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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全力助推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 2016年06月02日 14时26分
  • 来源: 四川省林业厅网站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20年四川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重要目标的顺利完成,泸州市采取五项措施助推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一是科学规划引领。编制《泸州市“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积极融入四川省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战略大局。至2020年,完成新造林80万亩,义务植树5000万株,全市林业用地面积达到8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1%。

      二是实施生态修复。以退耕还林为重点大力实施生态修复,采取封禁管护、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逐步恢复林草植被,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1.47万亩,实施2015年度退耕还林3.21万亩。全市石漠化扩展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古蔺、叙永石漠化地区的生态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是严守生态红线。严守林地和森林两条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开展清理整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非法占用林地和毁林开垦行为。稳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全面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认真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管护国有林55.13万亩,落实集体公益林补偿318.62万亩、国有林业单位职工保险补助979人。

      四是强化产业支撑。编制出台《泸州市竹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5)》等5个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林竹、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等生态产业。力争至2020年,实现林业总产值250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2500元。

      五是做好生态保护。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控预警、物资装备、科技支撑等基础设施设备,大力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综合控制能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实施凤凰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完成方山国家森林公园、野鸡坡国家森林公园、红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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