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三强化”全面开展交通道路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2)强化公路安防基础和能力。对全市乡道以上公路安保工程应建未建的路段进行查漏补缺。严格落实公路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已建成的公路安保工程的维护和管理,及时维修、更换或重建损毁的安保工程。全面清理、完善普通国、省干道及高速公路标志标牌清理,专项整治标志设置不合理、标识不清晰、指示不明确等问题。开展国省干道重点桥梁下空间及重点隧道消防设施、交通标志线、路面防滑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强化国省干道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管理。
(3)强化道路运输源头管理。落实“1+X+2”治理模式,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矿山、水泥厂、沙石料场、物流园区等易发生超限超载的货物集散地的巡查,督促落实货运源头各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从源头上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行为。会同公安、工商、质监、经信等部门,严厉打击机动车维修企业非法改(拼)装,依法查处客货运输经营者使用报废、擅自改(拼)装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实现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半挂牵引车及重中型载货汽车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全覆盖。强化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使用规定和“黑名单”制度,及时推送违法数据,真正做到“黑名单”车辆及驾驶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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