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成都将每年培养10名中青年教育优秀人才

  • 2016年05月03日 15时31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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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成都市教育局印发《“成都优秀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点击查看文件),提出今后将每年面向全市教育系统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遴选培养10名中青年优秀人才。据悉,今年的申报工作将在6月15日之前完成材料报送。

      据悉,成都市“优秀(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周期为三年:第一年重点为经验提炼性研修,采用集中面授、校本实践,远程指导等方式进行理论提升,形成特色化发展方向;第二年重点为专题探究性研修,主要采用参与体验式培训方法,以课题为载体,着重提升科研能力与创新能力;第三年重点为提升引领辐射力研修,通过成果提炼与展示,提升引领能力,扩大辐射力,带动区域教育发展。

      此外,按规定,申报者须全职在市属高校、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工作,年龄原则在45岁及以下,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对区域教育发展具有较强的引领作用,并无违反学术道德、师德规范、党风廉政纪律的情况。

      专家评审 结合组织考核

      按照《细则》,符合申报条件的成都市教育工作者,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后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报区(市)县委组织部。申报对象所在单位为市属高校、直属(直管)学校(单位)的,由该单位预审后直接报市教育局。据了解,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市属高校、直属(直管)学校(单位)每年度申报人选数量不超过1名。

      通过初审后,成都市教育局将与成都市委组织部共同拟定专家评审工作方案,并组织专家组对初审通过的建议人选进行择优评选,并将评审结果报经局党组审议后提交市委组织部。

      据了解,专家评审包括材料审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重点考察申报对象制定的个人专业成长计划(个人专业水平和发展潜力、成长目标的可行性、专业发展措施的可操作性)、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申报对象所在单位支持政策、措施、配套资金的力度与可行性。

      培养创新能力 提升引领辐射能力

      根据《细则》,成都市教育局将支持和鼓励入选人才参加学习考察、论坛、沙龙等项活动,支持和鼓励入选人才开展学术交流、技术交流、项目合作等。据介绍,培养的主体课程包括集中面授、学术交流、观摩国内外知名学校和教育机构等。课题研究包括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并进行课题研究,承担国家、省、市级课题研究等。体验研修包括开展工作室、导师指导下的自主研修、到国内外不同学校进行挂职、做访问学者等。学术提升包括组织、参加各类国内外学术交流会、学术沙龙,在导师指导下发表论文、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较好社会影响的专著,自主设计开发课程等。

      此外,成都市教育局等还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培训对象提供远程的指导、跟踪服务等网络研修服务,并支持其与国外或国内发达地区的有关机构、国际组织、跨国公司进行交流培训、合作研究等;支持其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较好社会效果的著作。

      30万元资金分年拨付 实行退出机制

      对“成都优秀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由成都市人才办给予每人30万元的资助,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拨付10万元,第二、三年考核合格后分别拨付10万元。此外,入选人才所在单位和所在区(市)县还将配套适当资金予以支持,增强人才培养力度。

      按规定,对按计划完成培养任务、且取得优异成绩、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的人才,在推荐、授予国家、省级、市级荣誉称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据了解,“成都优秀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将实施动态约束退出机制: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以及因个人原因不能发挥作用的入选者,由市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并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收回未使用的培养支持经费,取消其相应称号。且取消出现上述情况的区(市)县和学校(单位),其后三年内的申报推荐资格。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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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将每年培养10名中青年教育优秀人才

  • 2016年05月03日 15时31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   日前,成都市教育局印发《“成都优秀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点击查看文件),提出今后将每年面向全市教育系统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遴选培养10名中青年优秀人才。据悉,今年的申报工作将在6月15日之前完成材料报送。

      据悉,成都市“优秀(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周期为三年:第一年重点为经验提炼性研修,采用集中面授、校本实践,远程指导等方式进行理论提升,形成特色化发展方向;第二年重点为专题探究性研修,主要采用参与体验式培训方法,以课题为载体,着重提升科研能力与创新能力;第三年重点为提升引领辐射力研修,通过成果提炼与展示,提升引领能力,扩大辐射力,带动区域教育发展。

      此外,按规定,申报者须全职在市属高校、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工作,年龄原则在45岁及以下,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对区域教育发展具有较强的引领作用,并无违反学术道德、师德规范、党风廉政纪律的情况。

      专家评审 结合组织考核

      按照《细则》,符合申报条件的成都市教育工作者,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后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报区(市)县委组织部。申报对象所在单位为市属高校、直属(直管)学校(单位)的,由该单位预审后直接报市教育局。据了解,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市属高校、直属(直管)学校(单位)每年度申报人选数量不超过1名。

      通过初审后,成都市教育局将与成都市委组织部共同拟定专家评审工作方案,并组织专家组对初审通过的建议人选进行择优评选,并将评审结果报经局党组审议后提交市委组织部。

      据了解,专家评审包括材料审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重点考察申报对象制定的个人专业成长计划(个人专业水平和发展潜力、成长目标的可行性、专业发展措施的可操作性)、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申报对象所在单位支持政策、措施、配套资金的力度与可行性。

      培养创新能力 提升引领辐射能力

      根据《细则》,成都市教育局将支持和鼓励入选人才参加学习考察、论坛、沙龙等项活动,支持和鼓励入选人才开展学术交流、技术交流、项目合作等。据介绍,培养的主体课程包括集中面授、学术交流、观摩国内外知名学校和教育机构等。课题研究包括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并进行课题研究,承担国家、省、市级课题研究等。体验研修包括开展工作室、导师指导下的自主研修、到国内外不同学校进行挂职、做访问学者等。学术提升包括组织、参加各类国内外学术交流会、学术沙龙,在导师指导下发表论文、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较好社会影响的专著,自主设计开发课程等。

      此外,成都市教育局等还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培训对象提供远程的指导、跟踪服务等网络研修服务,并支持其与国外或国内发达地区的有关机构、国际组织、跨国公司进行交流培训、合作研究等;支持其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较好社会效果的著作。

      30万元资金分年拨付 实行退出机制

      对“成都优秀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由成都市人才办给予每人30万元的资助,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拨付10万元,第二、三年考核合格后分别拨付10万元。此外,入选人才所在单位和所在区(市)县还将配套适当资金予以支持,增强人才培养力度。

      按规定,对按计划完成培养任务、且取得优异成绩、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的人才,在推荐、授予国家、省级、市级荣誉称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据了解,“成都优秀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将实施动态约束退出机制: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以及因个人原因不能发挥作用的入选者,由市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并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收回未使用的培养支持经费,取消其相应称号。且取消出现上述情况的区(市)县和学校(单位),其后三年内的申报推荐资格。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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