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多举措推进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处置利用
(2)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发改、经信、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经确认属于产能过剩项目中的违法用地,依法予以查处,各地不得通过各种方式为其完善或补办用地手续。将相关部门会审意见纳入出让文件,作为限制或禁止性要求进行约束,严防产能过剩项目入驻。
(3)规范土地市场。继续保持打击闲置土地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依法征缴闲置费或收回土地。坚持“净地”出让,完善土地出让公告要约条件,未达到“净地”要求的宗地,不得组织上市。
(4)盘活低效用地。准确认定低效用地,创新思维,灵活处置。根据低效利用土地成因,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区别对待,分类处置,通过督促履约、就地转型、改造提升、依法转让、兼并重组、依法出租等方式推进再开发利用。
(5)政策刺激鼓励。对利用收回的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安排用于已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地区,在次年度给予盘活用地规模50%的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其它方式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的,给予盘活用地规模30%的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