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出炉攀枝花改善率居全省贡献第二
根据《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于今年组织开展了对21个市(州)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资金的核算。从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完成考核情况来看,2015年,我市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指标的平均浓度分别为64、34、32(微克每立方米),三项指标2015年同比2014年改善率分别为23.6%、33.7%、1.3%,占全省改善率的10.1%;PM10治理完成目标任务比例达129%。
2015年,我市以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力推进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计划,开展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达新标调查工作及布局分散的小型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调查工作,加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的环保监管,全面开展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烟粉尘达标治理工作,全市城市建成区已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92台。全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主城区达Ⅰ级(优)91天,达Ⅱ级(良)267天,Ⅲ级(轻度污染)4天,优良率为98.9%。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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