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弘扬良好家风
据悉,常住我市的家庭只要在夫妻恩爱、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廉洁文明、邻里互助、爱岗敬业、诚信创业、热心公益、拥军爱军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得到了社会好评和群众认可的;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关爱、互相支持,家庭温馨和睦、其乐融融,向社会传递正能量,能引领示范、有可学可取的,以及家庭成员没有违法违纪、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不良行为的,都可以参加评选。
此次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媒体推荐、社会推荐、家庭互推自荐等多种方式进行,符合参评条件的自荐家庭可携带家庭生活照片、1500字左右的家庭事迹材料等资料,到设在市妇联的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进行推荐。评选活动共分寻找、推荐、评选、命名等环节,其中评选环节包括基层评选和市级评选。基层评选由群众推荐、群众评议,各地各单位的评审程序自行确定,确保评选的群众性、开放性和公正性。全市将从基层评选对象中评选出10户市级“最美家庭”。市级评选实行专家、大众、媒体评审相结合。市级专家评审团由社会专业人士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大众评审团由媒体和各地普通家庭代表组成。评选出的10户市级“最美家庭”将被推荐参评全省及全国“最美家庭”。据悉,此次评选活动将持续至2016年9月。评选结果出来后,相关部门将采取形式多样的传播推广活动,多层次传播“最美家庭”精神实质和家庭文明风尚,切实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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