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宜宾全力以赴抓好项目 实现项目建设大跨越

  • 2016年04月27日 14时28分
  • 来源: 宜宾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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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立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项目,均按党委、政府议事规则进入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项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重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项目每年均写入当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并提交市人代会、市政协会审议决定,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群众代表视察调研项目推进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制定标本兼治的政策措施。坚持标本兼治、源头防腐,针对重大项目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章立制,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出让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洁高效推进暂行办法》《宜宾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不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公示工作的意见》,对全市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政府投资项目,包括招商引资和特许经营项目建设,从各个环节上规范操作程序,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三是实施严格规范的操作程序。制定《宜宾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及程序规定》,在国土出让、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依法决策风险评估,规定城市建设所有项目都要有科学的规划方案,由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向市人大、市政协分别征求意见,按规定提交市政府规委会讨论通过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实施,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随意更改。

      四是实行协同高效的指挥部责任制。坚持部门联动、市县(区)联动,建立完善重大项目指挥部责任制,每个重大项目都成立指挥部,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层层分解量化工作任务。创新实行“月月交账、季度考核、年终统筹”的目标考评办法,每半年召开一次项目现场推进会,每季度对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并实行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制,鲜明以项目建设成效比贡献、论政绩、定进退的工作导向,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了推进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

      五是确立权责明晰的责任主体。所有城市建设、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均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特别是中心城区重大项目建设具体由翠屏区和市规划局、住建局以及市投资集团、新宜投资集团作为责任单位和业主单位,负责承担项目建设中的规划、实施、招投标、统筹协调等推进工作,做到了主体明确、责任明确、监管明确,切实解决了过去项目单位各自为政、监督管理缺位等问题,确保了项目建设快速有效推进。

      六是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电子交易平台。针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和重大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分散、人为干扰、暗箱操作等突出问题,着手研究推动建立市、县(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2013年7月出台了《关于全面实行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制定60余项制度,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原来分散管理的工程建设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统一交易,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稳步推进远程异地投标、电子辅助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建设开标网上直播、专家评审桌面监控和评标现场数字化监控系统,被确定为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城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地市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城市。

      七是执行阳光透明的公示制度。坚持把阳光透明作为打造廉洁工程、质量工程的关键,2015年1月研究制定《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公示工作的意见》,对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在宜宾市政府网站、宜宾日报等主流媒体对项目基本信息、前期审批信息、招投标信息、建设信息、工程变更信息、竣工验收信息进行公示,同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在现场显要位置设置《宜宾市建设工程基本情况现场公示牌》《宜宾市建设工程形象进度牌》《宜宾市建设工程竣工标牌》,接受全社会监督。

      八是坚决打击招投标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大力推进环境兴市战略,坚决打击国家工作人员插手项目和工程建设职务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收保护费、阻工、强买强卖、哄抬物价、建筑材料垄断等阻碍和破坏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针对招投标领域一度出现的专家跑风漏气、收受贿赂等违规违法行为,全市检察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仅2015年就立案查办评标专家10人,起到了良好效果,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九是构建安全放心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市委、市政府紧扣建设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目标,认真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突出招投标、工程监理、资金使用和质量管理等环节,强化工程审计监督、项目稽察和项目资金管理,坚决制止招投标活动中的“暗箱”操作、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和工程监理流于形式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着力把项目打造成科学发展的样板工程、可持续发展的精品工程、人民满意的德政工程和群众放心的廉洁工程,确保了工程安全和干部队伍安全。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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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全力以赴抓好项目 实现项目建设大跨越

  • 2016年04月27日 14时28分
  • 来源: 宜宾市府
  •   建立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项目,均按党委、政府议事规则进入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项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重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项目每年均写入当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并提交市人代会、市政协会审议决定,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群众代表视察调研项目推进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制定标本兼治的政策措施。坚持标本兼治、源头防腐,针对重大项目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章立制,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出让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洁高效推进暂行办法》《宜宾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不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公示工作的意见》,对全市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政府投资项目,包括招商引资和特许经营项目建设,从各个环节上规范操作程序,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三是实施严格规范的操作程序。制定《宜宾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及程序规定》,在国土出让、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依法决策风险评估,规定城市建设所有项目都要有科学的规划方案,由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向市人大、市政协分别征求意见,按规定提交市政府规委会讨论通过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实施,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随意更改。

      四是实行协同高效的指挥部责任制。坚持部门联动、市县(区)联动,建立完善重大项目指挥部责任制,每个重大项目都成立指挥部,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层层分解量化工作任务。创新实行“月月交账、季度考核、年终统筹”的目标考评办法,每半年召开一次项目现场推进会,每季度对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并实行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制,鲜明以项目建设成效比贡献、论政绩、定进退的工作导向,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了推进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

      五是确立权责明晰的责任主体。所有城市建设、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均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特别是中心城区重大项目建设具体由翠屏区和市规划局、住建局以及市投资集团、新宜投资集团作为责任单位和业主单位,负责承担项目建设中的规划、实施、招投标、统筹协调等推进工作,做到了主体明确、责任明确、监管明确,切实解决了过去项目单位各自为政、监督管理缺位等问题,确保了项目建设快速有效推进。

      六是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电子交易平台。针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和重大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分散、人为干扰、暗箱操作等突出问题,着手研究推动建立市、县(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2013年7月出台了《关于全面实行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制定60余项制度,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原来分散管理的工程建设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统一交易,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稳步推进远程异地投标、电子辅助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建设开标网上直播、专家评审桌面监控和评标现场数字化监控系统,被确定为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城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地市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城市。

      七是执行阳光透明的公示制度。坚持把阳光透明作为打造廉洁工程、质量工程的关键,2015年1月研究制定《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公示工作的意见》,对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在宜宾市政府网站、宜宾日报等主流媒体对项目基本信息、前期审批信息、招投标信息、建设信息、工程变更信息、竣工验收信息进行公示,同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在现场显要位置设置《宜宾市建设工程基本情况现场公示牌》《宜宾市建设工程形象进度牌》《宜宾市建设工程竣工标牌》,接受全社会监督。

      八是坚决打击招投标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大力推进环境兴市战略,坚决打击国家工作人员插手项目和工程建设职务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收保护费、阻工、强买强卖、哄抬物价、建筑材料垄断等阻碍和破坏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针对招投标领域一度出现的专家跑风漏气、收受贿赂等违规违法行为,全市检察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仅2015年就立案查办评标专家10人,起到了良好效果,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九是构建安全放心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市委、市政府紧扣建设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目标,认真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突出招投标、工程监理、资金使用和质量管理等环节,强化工程审计监督、项目稽察和项目资金管理,坚决制止招投标活动中的“暗箱”操作、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和工程监理流于形式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着力把项目打造成科学发展的样板工程、可持续发展的精品工程、人民满意的德政工程和群众放心的廉洁工程,确保了工程安全和干部队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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