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严格矿山安全监管
严格监管指令。各企业认真分析近几年矿山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服从、执行上级政府、部门监管监察指令,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特别是采掘头面的审批制度,必须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采掘头面组织生产,新增采掘头面必须报相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组织采掘作业,否则一律按非法组织生产进行高额处罚。
严格瓦斯治理。在复工复产时,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
严格项目管理。加强对在建矿井、技改矿井建设的管理,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复查,严防在建设施工期间非法开采。严格矿井通风和生产能力核定,落实井下定员的规定,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
严格现场监管。督促各驻矿安监员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各矿生产安全的现场监管,真正做到到矿上驻下来、到井下去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保证每月的驻矿时间不少于22天,严禁遥控指挥。
责任编辑:
张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